當前位置:思兔TXT免費看>都市言情>廖凡民的江湖> 第三百四十三章 經費的問題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三百四十三章 經費的問題 (1 / 2)

省高階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安全廳、司法廳以及省監獄局等部門,在尋常百姓的眼裡是高不可攀的,有著不一般的威嚴,穿越之前的廖凡民,對於這些部門也是充滿敬畏的,不過進入秘書七處工作之後,特別是在負責聯絡這些部門之後,諸多的神秘感逐漸的消失。

省直政法部門的業務工作,主要還是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直接管理,省政府這邊很少過問,可有一樣最為關鍵的東西,省直單位的經費是省政府直接管理的。

分管副省長的職責分工上面也很明確,分管公安廳、安全廳、司法廳和監獄局等部門,聯絡省高院和檢察院等部門。

每年的省人代會上面,省政府會提交當年度的財政預算報告,這份財政預算的報告,涵蓋了省直各部門的經費預算,包括當年的支出以及預算的收入等等,根據省人代會審議透過的年度經費預算報告,省政府會詳細編制出來各單位年度的經費預算,透過財政的渠道撥付給所有的單位。

程式是如此,實際情況絕非如此。

所謂年年預算、天天預算,反應出來了省直單位經費使用的問題。

每年會有大量的申請增加經費的報告遞交給省政府,辦公廳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將這些申請增撥經費的報告轉到各個秘書處,秘書處整理好這些增加經費的報告,然後逐級的報批,首先是處長在報告上面簽署意見,接著是分管的辦公廳副主任,之後是分管的秘書長,最後送到分管的副省長手中。

省直部門經費的審批與基層也有所不同,常務副省長雖然是管理財務開支的,但也沒有那麼多的精力管理所有省直單位的經費支出事宜,而分管副省長的意見,就非常重要了,而且根據慣例,每個分管的副省長,都掌握有一筆專門的省長經費,可以用來解決分管部門經費緊張的問題,也可以用來處理緊急的事宜。

省直政法部門的經費預算問題,又是一個頗為敏感的事宜。

省公安廳的經費相對最為充足,畢竟是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廳長,所以在經費保證方面,沒有太大的問題,分管的副省長可不會駁了政法委書記的顏面。

省高階法院僅次於公安廳,接下來是安全廳,檢察院,最差的就是司法廳和監獄局了。

這種經費上面的區別一直都是存在的。

這種差別的存在,直接導致一個後果,那就是各個省直政法部門的幹部待遇不一樣。

各單位要求解決經費的報告,其實就是增加人頭經費的報告,這裡麵包括了幹部職工待遇的各項開支,畢竟省政府撥下來的經費,用著也心安。

每年經費開銷最多的無疑是省公安廳,畢竟其幹部職工的人數是最多的。

不要以為公安廳的經費相對充足,就不需要寫專門的增加經費的報告了,其實每年遞交增加經費報告最為密集的就是省公安廳。

法院和檢察院的經費報告不是很多,可每次開口數目都不小,動輒幾十萬。

司法廳和監獄局的經費報告同樣很多,有時候一個月可能遞交兩份到三份的報告,估計部門領導的心思明確,反正司法廳和監獄局在政法部門屬於弱勢,那就不停的叫苦,什麼時候感動分管領導了,經費報告批下來了,得到的就是真金白銀。

秘書七處就處於這個漩渦的中間。

省直政法部門的經費報告轉到七處之後,會壓上一定的時間,不過七處需要整理出來,列出申請單位、經費的數目、用於什麼地方等等,由處長給分管的秘書長和主任彙報,有些時候分管副省長的秘書也會參加,經過眾人的商議,從中挑選出來一部分必須要解決的經費報告,接著給分管副省長彙報。

給分管副省長的這一次彙報是最為重要的,參加的人也不固定,分管的秘書長是一定要參加的,分管副省長的秘書也會參加,至於分管的主任和處長,則要視情況而定。

分管副省長的意見明確之後,申請增加經費的報告才會離開秘書七處,送到上面去。

至於說分管副省長怎麼給常務副省長彙報以及協商,那就不是秘書七處知道的事情了。

也有特殊情況,那就是分管副省長直接發話,要求將某個單位申請增加經費的報告遞交上去,但這種情況不多見。

從這個層面來看,秘書七處是沒有什麼權力的,僅僅就是為省直政法機關傳送檔案,決策權在分管的領導那裡。

但任何的事情都是有例外的,這是行政機關的特色,如果沒有了例外,水至清無魚,很多事情反而不好辦理了。

廖凡民也是月底整理經費報告的時候才恍然大悟。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