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條不紊的洗乾淨身上的血跡,將那把兇器洗乾淨扔進湖裡。
她從來沒想到有一天她來到警察局的身份不是受害人,而是嫌疑人。
“我哥哥給我發了一條簡訊,讓我去xx賓館,我特意提前去的,可是他卻並沒有來,所以我就回家去了。”
那段路並沒有監控,所以誰也不知道她說的話是真是假。
她的“哥哥”憤怒的拍響桌子“胡說,我親眼看見你殺了人!”
她的眼眶刷的就紅了,聲音顫抖“殺人?我?我殺了誰?我為什麼殺人?我才16歲,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我為什麼殺人?”
她的“哥哥”不敢說話了,因為她問了那句,她為什麼殺人。
對,如果要解釋她為什麼殺人,就會牽扯到他帶人強/暴她。
可是當時那男生的狀況本身就很讓人沉思,所以她才是嫌疑人。
但是,她被宣告無罪了,因為她有了不在場證明——陪她通宵看電視劇的姐姐。
後來,她的“哥哥”才終於明白,那天晚上根本就是個局,是她和姐姐聯手設計的陷阱。
沒錯,就是這樣,所有的陷阱她和姐姐都已經挖好,就等著他往裡跳了!
他的哥哥後來變乖了,不再騷擾她了,甚至見到她都會躲她,她以為噩夢結束了,卻沒想到這才是噩夢的開始。
那天她去找姐姐,卻發現繼父的聲音從姐姐的房間裡穿了出來,原來……
這個禽獸早就開始侵/犯姐姐了,比她被欺負還要早,所以當時姐姐告訴她,要忍。
她們的媽媽真的不知道嗎?
她也好想這麼問啊。
媽媽,這十年裡你真的不知道嗎?一點都不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