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曾經哭著問過她,她是這麼回答的:
“女孩子總是要經歷的,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真是諷刺,這是我的媽媽親口說出來的。
我很想笑,但是卻笑不出來,很想哭,卻根本沒有眼淚。
我要殺了那對禽獸不如的父子,可是姐姐還是告訴我,要忍。
後來,我終於明白姐姐所說的忍是什麼意思了。
姐姐被判了死刑,罪名是人命五條。
她親手將那個禽獸父子和曾經欺負過我的人都送下了地獄,被逮捕的時候她還渾身都是血。
我傻傻的看著她被戴上了手銬,而她的面上卻掛著輕鬆的笑容,走到我的面前笑著對她說“雪靈乖,今後自己要好好生活,姐姐已經沒有什麼心願了,唯一的心願就是你能好好活著。”
她真狠心,留我自己一個人活著,活在這個黑暗又骯髒的世界。
警方問:你為什麼要殺人?
姐姐的回答是:他們強/暴我。
絲毫沒有提關於我的事。
這件事儘管被全市關注,激起了民憤,卻終究輸在了那群有關係的男人手裡。
姐姐從無期徒刑,變成了死刑。
從緩期執行,變成了立即執行。
姐姐卻又說:不要對這個世界失望,總會有人滿眼星星,一身傷痕,去擁抱太陽,不怕被灼傷,也不怕刺眼的光芒,雪靈,我希望你是那個人。
真傻,誰會這樣做啊。
我才不會像她這麼傻,最後被關在這種地方呢。
不過,老天爺可能看我們可憐,就饒了我們。
好巧不巧的,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喪屍爆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