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瓶酒只有這個酒館有賣,而坐在這裡的貴族,他們可不會像你這樣嫌髒。”
菸頭與地面碰出火星,抬起棕色的靴子踩滅,甘米爾卡洛福的聲音,平穩的像是說劇人。
西蒙尼確是被扼住了,將信將疑的看眼面前大叔,然後轉過頭,數到那桌上倒下許多酒瓶的桌子,看看完全喝到臉色紅潤的人,一面從鼻腔順出濁氣,一面抓撓自己的臉。
“但是這又能說明什麼呢?”西蒙尼攤開手回,“陳年的咯牙的麵包、腥臭令人想吐的鹹魚、絕對會烤糊的培根和腿肉,還有我剛看見的,那個大媽剛從大桶裡撈出的麥麩肉湯,我可以保證它鹹的驚人,這樣的食物也叫價效比高嗎?我們又不是來喝什麼神聖帝國的酒。”
“他們沒有閒工夫慢慢烹飪。”甘米爾卡洛福接上話,拔掉手指甲邊的倒刺,瞅眼端著盤子往這邊走的重量級大媽,下意識放低了聲音,“這裡的釀麥芽酒能讓店老闆整天圍著酒窖轉。再加上這樣份量的食物,已經是妙手街附近最實惠的酒館。”
“好。”西蒙尼忽的冷笑,伸出舌尖舔唇,頭點點,順帶望眼朝自己丟盤子的女僕大媽。
“自己把食物分一下。”這位大媽的動作和嗓音一樣乾脆又動靜大。木杯裝的的鮮啤麥芽酒灑出點沫花,至於剩下的鹹魚、麵包和培根腿肉確實應驗了西蒙尼的猜測,簡直慘不忍睹。
“你的湯。”西蒙尼將糊狀的麥麩肉湯推到對面去,端起自己的啤酒,自顧自的喝,一張臉掛上了生人勿進的牌子。
甘米爾卡洛福對此只是聳肩撇嘴,端起酒杯小喝,再習慣性用勺子把肉湯攪勻,勺兩口吃下,伸指捏起烤培根上的粗鹽粒,不顧油,直接放入嘴裡。
此刻的酒館是越來越熱鬧。門邊那一塊的酒客們扎堆玩紙牌下注,靠牆和後門這裡的則是玩著保齡球和射箭;這是9個木瓶的遊戲,誰最先做完誰拿錢。最後那一些則在大聲唱歌,大口喝酒,各式各樣的冒險經歷也從他們嘴裡吹噓出來,有些膽大的甚至在議論貴族們的秘聞,總體來說,每個人都以自己最習慣的方式緩解身心,解脫一整日工作的壓力與疲憊。
甘米爾卡洛福在這樣的氛圍裡吃得慢極,扯松的領口露出鎖骨,本是一絲不苟的背頭變得有些油,嘴邊也沾滿鹽粒,油油的,甚至能反射出桌上燭臺的光。
西蒙尼除去酒杯沒有動任何餐盤——以不快不慢的速度連喝,彷彿再也找不到任何樂子。
“你還要吃多久?”他的杯已見空。
“你很急嗎?”甘米爾卡洛福反問,嚥下嘴裡的肉塊,“你急可以先回去,從這裡到紫藤花也就四十多分鐘的腳程,我等會還有點工作要處理,也不會向莫瑞斯他們告你的狀。”
“你在說什麼呢?”西蒙尼皺眉將酒杯丟上桌,面色陰沉,嘴也抿得很緊,“既然你用不上我,為什麼一定要我當這個狗屁助理?我沒你這麼有空,也不想浪費時間!”
他說完將手肘壓在桌面,又厭惡的抬手拍掉剛沾染的油漬,接著,神情更為不耐了。
“看來這間酒館確實是你不愉快了。”
甘米爾卡洛福跳過助理這個話題,端起酒杯咕嚕咕嚕喝盡;一面抹唇,一面向在那頭記單的女僕大媽喊了句“再來兩杯”。
西蒙尼不做聲。甘米爾卡洛福趁酒沒來前的空擋點上支菸,遞給對方一支,依舊被冷冷拒絕。
他於是叼著煙收起煙和火柴,問:“你去過很好的酒館嗎?在這個城市。”
西蒙尼還是不想說話,又礙於助理這份工作,皺眉開口道:“妙手街對街的紅鬍子旅館十分不錯,一層是專門喝酒的吧檯,廚房的菜也很好,二樓三樓的房間足夠人好好睡上一覺,第二天還有免費的早餐。”
“唔。”甘米爾卡洛福吞吐兩口濃煙,向送上酒的女僕大媽點點頭,很快對西蒙尼繼續問,“那價格呢?在你說的那個地方,一晚上的花銷是多少?”
“這也說不定,一般幾百就可以,我的個人習慣是七百到八百,有時候會上一千。”
“嗯哼。”甘米爾卡洛福點點頭,西蒙尼也在此時拿出內兜裡的香菸,是軒尼詩的獅門牌菸草,一包近乎50到60白晶幣,在當前酒館足夠排上前頭。
甘米爾卡洛福稍微垂低眼眸,顯得冷峻,又有一種漫不經心:“你之前的工作是什麼,或是生意,你參與了什麼生意。”
“這個你不知道嗎?”西蒙尼捏著獅門牌香菸的菸嘴轉動,又像是極懂人情世故的取出一支遞給對面人,“我以前在這個城市做點小生意,跟我幾個朋友一起,有什麼搞什麼,攢了一大筆錢,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