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來,商人到了最後就會變成地主,又怎麼可能讓商業得到真正發展?
到頭來,這些商業稅壓制的恰恰是中小商人:他們才是促進商業活動繁華髮展的主力軍。
不管是為了活躍商業,還是為了打擊巨室大族,劉賀都必須要用好收稅手段。
劉賀改革稅制的第一個舉措,就是在土地稅和財產稅中實行累進位制稅率。
比如說地租這最重要的稅種,實行累進位制稅率之後,就好處多多。
按照就有的成制,不管土地是多還是少,地租一般都是三十稅一。
但是經過改革之後,土地少的人家,可以免地租或者少交地租;土地多的人家,則要多交地租,更不可以轉嫁到佃戶身上。
一頃以下免地租,一頃到五頃按六十稅一交租,五頃到十頃按三十稅一交租,十頃到三十頃按十五稅一交租……
三十頃到百頃按十稅一交租,百頃以上按五稅一交租。【一頃=一百漢畝≈三十三市畝】
按照這個稅率,常見的五頃之家一年可得谷一千石,原來一年要交三十三石谷,改制之後只要交十六石谷。
而百頃之家一年可得谷兩萬石,原來一年要交六百六十六石谷,改制之後要交四千多石谷。
土地越多,稅率越高:在擴充稅源的同時,還能抑制土地兼併,是一件一舉兩得的好事。
另外,新軍功爵位制只給土地,不能免除徭役賦稅,劉賀順水推舟,廢除了舊軍功爵位制中免稅免役的特權。
相當於變相完成了官紳一體納糧的程序。
如今的大漢,軍功集團已經崩潰,士大夫文官集團尚未形成,是推行官紳一體納糧最好的時機。
劉賀改革稅制的第二個措施就是細化五花八門的商業稅。
原本,不管交易什麼商品,交易稅的比例都是相對固定的。
昂貴的絲綢按五十稅一納稅,尋常的粟米也按五十稅一納稅,顯然是不合理的。
經過劉賀的改革之後,不同價格商品的稅率就不同了。
粟米和麻布等百姓離不開的物品不用繳稅,可以起到穩定物價,降低百姓負擔的作用。
家畜家禽果蔬、鐵器農具和日用器皿等適用低稅率。
普通的田宅莊園、一般的絲綢錦帛等適用中稅率。
大片土地、豪華田莊、上等絲綢、俊馬豪車和金銀珠寶等高價值的商品適用高稅率——足足要達到三成以上。
最後這一類事物,是世家大族才消費得起的奢侈品,對其徵稅其實徵的就是後世的奢侈品稅——俗稱富人稅。
對這些商品徵收重稅,最終都會反映到價格上,不僅可以讓大漢民間形成節用簡省的社會風氣,更可以讓消費這些商品的主力軍出更多的錢。
如此一來,不僅少府能收的稅多了,而且還能打壓巨室大族,簡直是一舉兩得的好手段。
稅制改革的第三個舉措就是降低了人口稅,或者說得更準確一些,應該是調整了人口稅。
人口稅,從古至今都有,而且收得很重,原因就是其徵收簡便、稅收成本低。
畢竟,土地可以隱藏,人口可不好隱藏。
但是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稅收的負擔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