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夏國新的城市單元分級管理制度中,一級的城市單元已經是屬於最低的級別了。
所以,為了減少低階城市單元的居住壓力,國資部又作了特別規定:如果某人失去在一級城市單元中生活資格的話,下一次再想申請進入華夏國的城市單元中生活,至少需要間隔六十天。
因為華夏國所有城市單元中生活的人,都是進行了個人身份登記和使用生物技術認證過的。
而且,所有與人口進行過關聯的社會管理資訊,都已經實現了實時的聯網。
所以,那些失去了在一級城市單元中生活資格的人,也不可能混到其它城市的一級城市單元中去。
在失去進入城市單元生活資格期間,他們只能在城市單元附近那些被廢棄的村莊或者城池中暫時棲身,獨自或結伴面對那些不可預料的危險。
那些異界的人們,在見識過華夏國富足、公平的生活環境和強大的武力之後,再也不可能興起離開的念頭。
在嚴密的制度約束和殘酷的外部社會環境下,為了獲得更加穩定的生活環境,這些新加入的人群,絕大多數都會在進入新的城市單元后,用心去學習那個城市單元需要遵守的規則,以儘快獲得正式成員才能享受到的全部權益。
城市單元經過這樣分級後,華夏國的國資部也可以更加方便、從容地進行新建分級城市單元的規劃。
因為,按照升級規則,一個人從一級城市單元進入二級城市單元,至少需要在一級城市單元中居住兩個月的時間。
所以,在一級城市單元接受新居民的同時,他們有充足的時間來進行二級城市單元的建設。
而且,在新建上一級城市單元的過程中,居住在低階別城市單元裡的居民們,還可以為城市單元的建設提供足夠的勞動力。
既解決了這些居民們的工作問題,又不用操心他們的居住和吃飯問題,還可以儘快讓他們適應華夏國獨特的工作環境。
國資部首批規劃在直道附近的分級城市有五個,這也就意味著,這五個城市每兩個月就可以增加七十五萬人的居住空間。
不出意外的話,只需要一年半的時間,華夏國這五個新建的分級城市,就可以以每兩個月至少培養七十萬合格成員的速度,源源不斷地為華夏國提供大量遵紀守法的正式成員,確保華夏國原有社會秩序不會受到新加入人員的無意破壞。
這種循序漸進的改變,可以更加集中地解決某一群體存在的共性問題,極大地減少了社會綜合治理過程中的無效投入。
隨著城市單元分級管理制度的建立,那些還存在一些不良生活習慣的正式成員,除了將受到誠信值的制約外,還增加了新的懲罰渠道。
國資部以六分為一個階段,把不同階段的誠信值與不同級別的城市單元對應起來。
只要一個正式成員的誠信值降到了六十分以下,就會根據其個人誠信值的多少,被強制安排到對應分級城市單元中接受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