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連他們的一些想法,是否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具備實現的可能,都沒有專業技術人才進行指點,更別說該如何進行科學地改進了。
新型的鋼筋連線裝置很快被應用到了華夏國的建築工地上,在保證連線質量的情況下,節約了很多的工作時間,得到了鋼筋工的好評。
可勞動者的智慧是無窮的,也許,他們只需要那百分之一的靈感,就會對某種事物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其中一個鋼筋工,在使用這種連線裝置時發現,鋼筋的卯榫連線,並不需要像製作傢俱那樣要考慮接頭處的外觀。
因為它們被混凝土包裹後,唯一的作用就是發揮出它們的最大拉力,至於接頭好不好看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所以,這名鋼筋工對這種使用卯榫結構的連線方式再次進行了改進,將其套筒加寬,使其能夠輕鬆地並排放入兩根鋼筋。
然後在這個橢圓形的套筒中部開一個小口,用鐵製的鍥塊插入兩根鋼筋之間,使其與套筒緊緊地結合在一起。
這樣的設計,既包含了擠壓連線的技術,又沒有降低套筒的強度。
其最大的改變是應用了榫卯的結構,而又無需對接頭的形狀進行預加工。
這樣的連線方式,甚至可以不用專業工具,只用一把鐵錘就可以使用。
在配合專門的鍥塊壓入工具的情況下,工作效率比木匠先前發明的那種連線方式再次提高了一個檔次,並且幾乎不會受到操作空間的限制。
這樣一來,木匠和鋼筋工聯合發明的新式連線工具,還沒有賣出多少,就因為更加便捷工具的出現而失去了市場。
前期大量的投入沒有得到足夠的回報,於是木匠就將這個事情反饋到網路平臺之上,希望國資部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自己的發明加以保護,以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
這是華夏國成立以來,第一例涉及到專利方面的事務。
對於這樣的事情,華夏國成員們也透過網路平臺進行了激烈的討論。
“我覺得木匠發明的連線方式,其產生利潤的方式是銷售接頭加工機械和那個簡單的套筒。
而後一種經過改進的連線方式,所採用的工具與木匠發明的工具沒有根本性的關聯,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所以不應該向木匠支付專利費。”
“既然華夏國制定了專利法,就應該對木匠發明的楔合連線鋼筋的發明進行保護。
在楔合連線方式發明出來之前,大部分地方還是使用的綁紮法。
木匠把他們行業的一些加工方式移植到鋼筋的連線工藝上,提升了鋼筋連線的效率,是開創了楔合式連線這個先河。
雖然後面經過改進的連線方法更加簡單有效,但如果沒有受到楔合連線方式的啟示,也是很難直接轉化為產品的。
所以我認為,後面改進的連線方式所產生的利潤,應該向木匠支付一定的專利使用費。”
“我認為兩種方式並沒有直接的關聯,兩種連線方式從工作效率上都比以前的方式更加高效。
但後面改進的連線方式將鋼筋的連線工藝完全提升了一個檔次,但這種連線方式除了那個改進的套筒之外,並不一定必須使用相應的工具。
所以,僅憑那個製造簡單的套筒,想要產生多大利潤並且支付其它專利的使用費,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