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你看,一張欠條就把內務府的賬目就給抹平了!一個刑部督辦的貪汙大案直接降級成民事糾紛,這種便宜你上哪裡找?這絕對賺大了啊!”
關小朵現在說話的語氣跟平時在店裡賣東西時一模一樣,包括旁聽席所有人在內,都感受到一股強大的熟悉感撲面而來。
林易之本能地剛想阻止,卻又覺得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嘴巴張了張,竟是一個字也沒說出來——好像哪裡不對?
關小朵見他還是站著沒動,就乾脆又把筆墨奪了回來,塞到身後那個內務府官員手裡:
“來,你替他寫!”
那人毫不含糊,簡單的一行字而已,抬筆一揮而就,然後上呈給林易之過目。
林易之看了他一眼,沒說話——動作這麼嫻熟、配合如此默契,你們不會是連這也排練過的吧?
臉上寫滿了不情願,也不想說話。
林易之完全不想被裹挾到內務府這樁破事裡來,但眼下卻是已經被迫做了見證人,
顯然這也只是走個形式而已,因為關小朵隨即就伸手把那張借條拿過來,又從他案頭取過硃砂來遞到林震面前:
“沒問題的話就簽字畫個押,今天這關你就算是過了。”
林震內心是拒絕的,但眼下這種情形,似乎別無選擇。
“行啦,大人可以結案退堂啦。”
關小朵滿意地看著那張借據,鼓起小嘴來吹了吹未乾的墨跡,卻並未轉交給內務府官員而是捲了卷就揣進自己的袖中。
林易之黑著張臉,象徵性地問了一句‘被告還有沒有什麼要說的’,林震搖頭,於是站起身宣判:林震於十日內支付關小朵賠款共計一萬五千兩,此案了結,退堂。
唸完結案陳詞,林易之片刻都沒有停留、當即拂袖離去:被告被原告全程摁著打毫無還手之力,庭審過程中原告植入廣告無數,自己身為主審最後還莫名其妙就混成了見證人——我今天這是審了個啥?芥末嗎?
林易之這一走,代表著案子已經蓋棺定論,塵埃落定再無懸念了。
“哼,你給我等著。”末了,林震臨走前還是扔下一句狠話。
“隨時奉陪。”關小朵又哪裡會怕他:“不管是打官司還是打架,儘管放馬過來!”
林震沒接這話,惡狠狠地轉過身,帶著那群灰頭土臉的一眾家丁轉身離去。這時,就見隊伍最末的那個十五六歲的小廝卻躡手躡腳、悄悄湊到關小朵跟前:
“你跟樂寧公主打那個賭,第六天的數目應該是多少呢?”
這話問得關小朵一懵,隨即想起來他就是那個最先注意到厲雪竹將年薪概念替換成月薪的小孩,倒覺得他挺細心、腦子也算聰明,便笑了笑答道:
“六五五三六。”
他一臉恍然大悟,小聲道謝,然後在被主子發現之前飛快地跟了上去。
——居然,有點可愛?
關小朵始終覺得,如果一個人全身都散發出一股令人厭惡的氣息,那麼一定是三觀出了問題。那小廝大概也是從小被賣為奴的苦命人,正是天真爛漫的年紀,可惜跟了個不怎麼樣的主子。
像是林震這種人,想來必是從小.便被家裡溺愛,沒受過什麼挫折卻學了一肚子歪門邪道,一門心思老想著走捷徑,就算今天沒被我關小朵遇上,將來也必定飽受社會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