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云:
從來廉吏最難為,不似貪官病可醫。
執法法中生弊竇,矢公公里受奸欺。
怒棋響處民情抑,鐵筆搖時生命危。
莫道獄成無可改,好將山案自推移。
這首詩是勸世上做清官的,也要虛衷捨己,體貼民情,切不可說我無愧於天,無怍於人,就審錯幾樁詞訟,百姓也怨不得我。這句話,那些有守無才的官府,個個拿來塞責,不知誤了多少人的性命。所以怪不得近來的風俗,偏是貪官起身有人脫靴,清官去後沒人尸祝,只因貪官的毛病有藥可醫,清官的過失無人敢諫的緣故。
說便是這等說,教那做官的也難。百姓在私下做事,他又沒有千里眼、順風耳,那裡曉得其中的曲直?自古道”無謊不成狀”。要告張狀詞,少不得無中生有、以虛為實才騙得準。官府若照狀詞審起來,被告沒有一個不輸的了。只得要審口供。
那口供比狀詞更不足信,原、被告未審之先,兩邊都接了訟師,請了幹證,就像梨園子弟串戲的一般,做官的做官,做吏的做吏,盤子又盤,駁了又駁,直說得一些破綻沒有,方才來聽審,及至官府問的時節,又像秀才在明倫堂上講書的一般,那一個不有條有理,就要把官府騙死也不難。
那官府未審之先,也在後堂與幕賓串過一次戲了出來的。
此時只看兩家造化,造化高的合著後堂的生旦,自然贏了;造化低的合著後堂的淨醜,自然輸了,這是一定的道理。
難道造化高的裡面就沒有幾個僥倖的、造化低的裡面就沒有幾個冤屈的不成?所以做官的人,切不可使百姓撞造化。我如今先說一個至公至明、造化撞不去的,做個引子。
崇禎年間,浙江有個知縣,忘其姓名,性極聰察,慣會審無頭公事。一日在街上經過,有對門兩下百姓爭嚷。一家是開糖店的,一家是開米店的,只因開米店的取出一個巴斗量米,開糖店的認出是他的巴斗,開米店的又說他冤民做賊,兩下爭鬧起來。見知縣抬過,結住轎子齊稟。
知縣先問賣糖的道:“你怎麼講?”賣糖的道:“這個巴斗是小的家裡的,不見一年,他今日取來量米,小的走去認出來,他不肯還小的,所以稟告老爺。”知縣道:“巴斗人家都有,焉知不是他自置的?”賣糖的道:“巴斗雖多,各有記認。
這是小的用熟的,難道不認得?”說完,知縣又叫賣料的審問。
賣米的道:“這巴斗是小的自己辦的,放在家中用了幾年,今日取出來量米,他無故走來冒認。巴斗事小,小的怎肯認個賊來?求老爺詳察。”知縣道:“既是你自己置的,可有甚麼憑據?”賣米的道:“上面現有字號。”知縣取上來看,果然有”某店置用”四字。又問他道:“這字是買來就寫的,還是用過幾時了寫的?”賣米的應道:“買來就寫的。”知縣道:“這樁事叫我也不明白,只得問巴斗了。巴斗,你畢竟是那家的?”一連問了幾聲,看的人笑道:“這個老爺是痴的,巴斗那裡會說話?”知縣道:“你若再不講,我就要打了!”果然丟下兩根籤,叫皂隸重打。
皂隸當真行起杖來,一街兩巷的人幾乎笑倒。打完了,知縣對手下人道:“取起來,看下面可有甚麼東西?”皂隸取過巴斗,朝下一看,回覆道:“地下有許多芝麻。”知縣笑道:“有了幹證了。”叫那賣米的過來:“你賣米的人家,怎麼有芝麻藏在裡面?這分明是糖坊裡的傢伙,你為何徒賴他的?”
賣米的還支吾不認,知縣道:“還有個姓水的幹證,我一發叫來審一審。這字若是買來就寫的,過了這幾年,自然洗刷不去;若是後來添上去的,只怕就見不得水面了。”即取一盆水,一把筅帚,叫皂隸一頓洗刷,果然字都不見了。知縣對賣米的道:“論理該打幾板,只是怕結你兩下的冤仇。以後要財上分明,切不可如此。”又對賣糖的道:“料他不是偷你的,或者對門對戶借去用用,因你忘記取討,他便久假不歸。又怕你認得,所以寫上幾個字。這不過是貪愛小利,與逾牆挖壁的不同,你不可疑他作賊。”說完,兩家齊叫青天,磕頭禮拜,送知縣起轎去了。那看的人沒有一個不張牙吐舌道:“這樣的人,才不枉教他做官。”至今傳頌以為奇事。
看官,要曉得這事雖奇,也還是小聰小察,只當與百姓講個笑話一般,無關大體。做官的人,既要聰明,又要持重。凡遇鬥毆相爭的小事,還可以隨意判斷;只有人命、姦情二事,一關生死,一關名節,須要靜氣虛心,詳審復讞,就是審得九分九厘九毫是實,只有一毫可疑,也還要留些餘地,切不可草草下筆,做個鐵案如山,使人無可出入。
如今的官府只曉得人命事大,說到審姦情,就像看戲文的一般,巴不得借他來燥脾胃。不知姦情審屈,常常弄出人命來,一事而成兩害,起初那裡知道?如今聽在下說一個來,便知其中利害。
正德初年,四川成都府華陽縣有個童生,姓蔣名瑜,原是舊家子弟。父母在日,曾聘過陸氏之女,只因喪親之後,屢遇荒年,家無生計,弄得衣食不周。
陸家頗有悔親之意,因受聘在先,不好啟齒。蔣瑜長陸氏三年,一來因手頭乏鈔,二來因妻子還小,故此十八歲上,還不曾取妻過門。
他隔壁有個開緞鋪的,叫做趙玉吾,為人天性刻薄,慣要在外人面前賣弄傢俬,及至問他借貸,又分毫不肯。更有一樁不好,極喜談人閨閫之事。坐下地來,不是說張家扒灰,就是說李家偷漢。所以鄉黨之內,沒有一個不恨他的。
年紀四十多歲,止生一子,名喚旭郎。相貌甚不濟,又不肯長,十五六歲,只像十二三歲的一般。性子痴痴呆呆,不知天曉日夜。
有個姓何的木客,家資甚富。妻生一子,妾生一女,女比趙旭郎大兩歲。玉吾因貪他殷實,兩個就做了親家。不多幾時,何氏夫妻雙雙病故。
彼時女兒十八歲了,玉吾要娶過門,怎奈兒子尚小,不知人事;欲待不娶,又怕他兄妹年相彷彿,況不是一母生的,同居不便。玉吾是要談論別人的,只愁弄些話靶出來,把與別人談論。就央媒人去說,先接過門,待兒子略大一大,即便完親,何家也就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