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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六道 (1 / 4)

餘真意曾經在這地方,見識過六道輪迴。

提到天道,不能不說到六道輪迴。關於輪迴的說法,一般認為是佛教提出的,實際上道教也承認輪迴的存在,或者可以說輪迴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真理。兩教都發現了這一事實,認為這是宇宙的一種規則,只是在具體的名稱和分類上有一定的不同。

說起天道,離不開道教的三十六天說。道教的三十六天說,是道教對宇宙空間和神仙境界的詮釋。《太上洞玄靈寶無量上品度人妙經》中最早提出了三十二天的概念:“三十二天,三十二帝。諸天隱韻,諸天隱名,天中空洞,自然靈章。”

經中列出了三十二天的具體名稱和主宰該天的天帝的名諱。這三十二天再加上境界更高的三清天、大羅天,合稱三十六天,但三清天、大羅天已經斷離生死,不入輪迴。

大唐高道潘師正說:“即是至道極果,畢竟不壞仙宮,與道同真,常湛極樂。”另外三十二天中有四梵天,又叫四種民天、聖弟子天,這四天“出二氣之外,無年壽之限,喜樂清淨也”,也是不入輪迴的。所以道教的天道只有三界二十八天。三界指欲界、色界、無色界,不能斷生死,尚在輪迴中。

根據《無上秘要三界品》和《雲笈七籤天地部》所載,現將三界諸天的名號和三界的特徵羅列出來,以便我們能有更直觀的認識。

以上關於三界的說法,是道教所形成的統一定論。三界諸天中居住著天人,這些天人比人的境界要高出很多,天人的境界越高,其壽命也越高。人要想進入諸天,要透過修道一步一步上升,潘師正在《道門經法相承次序》中說:

初從凡學,受持法戒,行無缺犯,則名系仙錄,得入五嶽靈山洞宮之中。從洞宮中,進學無替,位登欲界諸天。從欲界天中,進道無替,位登色界諸天。從色界諸天,進道無替,位登無色界諸天。從無色界諸天,進道無替,位登四種人天。從四種人天,進道無替,位登無上三天。從無上三天,進道無替,位登最上大羅之天。

文中所說,只有“進道無替”,才能進入更高一層的天界,諸天是根據修道的不同境界來區分的。凡人要想升入天界,獲得長壽,乃至不死,必須積功累德,不斷地修行。

大唐高道李少微曾提到:“凡人口業淨,有十善功以上,生欲界之天”,“身業淨,有三百善功,得生色界”,“心業淨,有六百善功,生無色界四天”,“觀轉妙,結習都忘,若洞入自然,即升居種民天也”。

隨著境界的提升,修道者的壽命不斷延長,最終超出三界,進入“四梵三清”之中,達到了斷生死、超出輪迴的境界。

有些人認為,道教的神仙屬於天道,是天人,是不能免於輪迴的,並以此來貶低道教。透過上文的考證,我們可以輕鬆地反駁這一觀點。這是對道教經典的無知而產生的偏見。

道教神仙的範疇很廣,三界諸天中的天帝、仙官眷屬等,都可以算是神仙,而三界中境界高的天人也可以稱為仙人,他們是修行中的天人,他們比凡人具有神通,能夠在人間顯化,但他們有生死,如果修行不精進,便會退轉到低的境界中去,所以他們是有輪迴的。

而我們道教所供奉的神仙祖師、上聖高真,都是已經達到了“三清境”的境界,達到了“證果極地”,能夠“分形應化,神通自在,湛然常住不壞之天”,是不在輪迴之中的。

天道 與“人道”相對。

“道”原為道路,“天道”連用,指天的行事法則。最初“天”的觀念與中國遠古宗教相聯,為主宰一切的人格神。“天道”即為最高主宰之神的意志。

《尚書湯誥》:“天道福善禍淫,降災於夏。”

周公更明確地提出“皇天無親,惟德是輔”的思想,認為帝王“以德配天”,敬德而受天之命。天道與人事休慼相關。春秋戰國之際,懷疑思潮興起,天道受到審視,鄭國子產提出“天道遠,人道邇”的思想,將“天道”和“人道”加以區別,輕天重人。

“天道”作為傳統哲學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老子以“有為”作為“人道”特徵,以“無為”作為“天道”之標誌,提出“天道自然無為”的天道觀。莊子又對這種無為而自然的“天道”觀作了進一步發揮。

道教的天道思想,指的是以道來解釋與天有關的內容,即天的形成、天的構成和居於天中的神等。

地在上古已受到人們的奉祀。《禮記郊特牲》稱:“地載萬物,天垂象,取財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親地也,故教民美報焉。”上古先哲認為人要依賴地才能生存,所以要親地、美報。而其祭法也只是“瘞埋於地”,就是將犧牲鋪灑在地或者埋注於地。

大約到了周代,土地之神同方位相聯絡,並且區分了等級。戰國時又出現了后土。道教繼承了土地崇拜的習俗,並以道貫穿於地和與地有關的山川中,形成了其教義的地道部分,包括地的形成、地的方向和有關地貌的神靈等。

先秦思想家都重視人,《尚書》稱“唯人萬物之靈”。但是,道家則將人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與道、天、地平列的高度,稱“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當然,道家思想家也看到了人的軟弱和脆弱的一面,對於人類社會的不公平也持批評的態度,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解決人和人類社會不公平的基本思想。

道教繼承道家的思想,提出了自己的“人道觀”,即關於人的形成、人和自然的關係、人神關係等一是列具有我國宗教特色的教義。鬼道對於鬼的崇拜,早在三代時就已有之。《禮記祭法》稱:“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說命。其萬物死皆說折,人死說鬼。”

《左傳》曾記載子產的話說,“人生始化說魄,既生魄,陽說魂”、“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於人,以為淫厲。”故鬼也有惡鬼和善鬼之分,並且已有驅鬼禳災的祭儀。道教繼承了古代關於鬼的觀念和崇拜儀式,以道貫串其中,形成了“鬼道”,包括人死後歸宿的設想、鬼的形成和分類,鬼和人的關係等內容。

自然,在道教教義中是指道的存在、運動、變化的一種特性或狀態。道教以道名教,將道作為教義思想的核心。由道出發,從不同角度派生出了樸、一、柔弱、無為、不爭等觀念,“自然”也是其中之一。自然所描述的就是道的不加任何強制、不依靠任何外在原因、自己發生、自己存在、自己演化、自己消滅的一種性質和狀態。

《通玄真經》卷《自然》篇,大唐默希子題注稱:“自然,蓋道之絕稱,不知而然,也非不然,萬物皆然,不得不然,然而自然,非有能然,無所因寄,故說自然也。”即自然是道的最重要的特性,道生萬物都是不用外力自然而然的。自然這一概念,首見《道德經》。

《道德經》第二十五章稱“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四大,指道、天、地、人。道法自然,就是說道是自然而然的。早期道教繼承了道家關於自然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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