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就算我道歉了,他不原諒怎麼辦?我難道還要把自己的官職和未來賠進去當作賠禮麼?
他配嗎?
就因為我不小心弄錯了一個人的身份,我不小心把他判定成了壞人?所以我就要拿出我的一切進行賠償?
那我為什麼不將錯就錯,直接把事情辦成鐵案呢?
這樣一來我的損失不是更小了。
反正他說出來的證據和我說出來的證據,只要我操作一下,都是他說出來的。
他必須是個壞人啊,因為我一定得是個為了正義的好人。
他不壞,我對他動手我不成了壞人?
古代的狀案有一個簽字畫押的流程,但籤的字畫的押,未必就是犯人說出來的東西,未必是他們做過的事情,而是我覺得你應該說出來的東西。
這是必然事件。
只要把結果正義當作執行標準,遲早會有誤判的時候。
而到了這時候,一個人是否願意為了自己的錯誤買單,還是將錯就錯,就全看他個人的背景能不能做假成真,以及他是否有道德願意為了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
情況大概是將錯就錯,或者我不知道這件事情,這是我的下屬私自動刑。
我願意為他的錯誤進行檢討,並且把他踢出局。
我?我為別人的錯誤道歉還不夠?
你怎麼這麼煩啊,你還想怎樣嘛?
經典實習生犯錯了嗷屬於是。
而如果你覺得他只是處理不當,但他本人也是被搶奪了東西,被偷襲打了一頓的受害者···事實上這才是正常的答案,這也是證據所能夠印證的唯一答案。
明俊不可能選擇對自己不利的說辭,而所有能夠考證的證據,都只能夠佐證他本人的無辜。
他只是一個被搶走了東西的可憐人而已。
任何正常人處在明俊的局面,他都會堅稱自己只是偶然意外之下的倒黴蛋。
我同情於他的遭遇,於是我勸告他,但他利用我的善良偷襲了我,然後搶走了我偶然得到沒來得及銷燬的邪術並且使用了邪術。
我有錯。
我錯在不該同情一個失去了妻子的丈夫,我不該對一個瘋子報以額外的善良和容忍,我不該期待他能夠恢復正常,我就應該直接拒絕他,或者直接舉報他,一點憐憫都不給他······
真是個簡單的藉口。
我錯在什麼地方?我錯在了善良和同情。
可誰敢這麼說呢?
誰敢說善良和同情原來是有錯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