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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合法財產保護 (2 / 3)

然後大明建立起一套技術推廣系統,將一些領先技術,優勢專案進行統一的推廣或者是保護,也能保持大明的經濟優勢一直領先。

那些大明的鄰國,也都會面臨技術的關卡和保護,他們若是再想學大明的技術,那就準備面臨大明的大軍壓境。

後世的發展中國家一直受到發達國家的制約,但是現在,大明會成為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而這一點,不涉及學術之爭,不涉及道別之爭,也是一個最好的試探方式。

哪怕這條法律在朱棣時期會面臨巨大的困難,不能完全推廣開來,但是,朱瞻基以此來表明自己的執政方針,也能讓無數人願意追隨他。

而朱棣現在對大明的統治可謂是牢固無比,只要不涉及國本,這項計劃能夠被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吳中不解又問:“個人財產受保護,與專利又有何關係?”

朱瞻基笑道:“因為專利不僅僅指個人財產之利,不僅僅只有田地,糧食,店鋪,金銀是個人財產,個人的知識,技術,同樣也是財產。一個醫生,他的藥方就是財產,一個工匠,他的技術就是財產,一個文人,他的知識就是財產。大明要建立一套通行的法則,保護所有人的利益,在有條件的基礎上,還要推廣這些技術,把這些技術推行天下共用。”

吳中還是沒有想通,又問:“既要保護,如何又能推廣?”

朱瞻基笑道:“這就是專利的作用了。”一人力短,即使珍藏家族藥方,又能救幾人?又能獲利多少?透過專利,授權他人共謀,製作成藥,每售藥一份,獲利就要分成與拿出藥方之人,這將比他三世獲利更多。一人著書,發行天下,每售賣一本,都要與此人潤筆之資,此也為專利。”

下面立即轟然一陣吸氣聲。如今這個時代,已經有了專業的小說家和劇作家,但是這些人最多隻有一筆潤筆費,後續賣多賣少,都與此人無關。

像現在賣的最好的就是水滸傳和三國演義,這兩本書在這幾十年間,賣出了無數本,但是兩個作者呢,因此獲利甚少。

這個專利法一出,就能合法保護這些文人的利益,不至於讓錢都被商人賺走。

而透過專利,又能控制出版商和印刷商們,可謂一舉數得。

圍繞這個問題,眾人紛紛議論了起來。但是舉例最多的還是出書,而不是朱瞻基期望中的技術專利。

雖然他們是工部要員,但是還是認為著書立傳,才是真正的光宗耀祖。

以前印書還要自己花錢,如果以後印書不僅不需要自己花錢,還能賺錢,立刻許多人都心動了。

一時之間扭轉不過來眾人的傳統觀念,朱瞻基索性直接向宋尚書和吳尚書邀書。“宋尚書,汝一生致力水患治理,清疏河道,此經驗利國利民,吾將在幼軍開辦此科目,若汝著書,我願高價訂購數百冊。吳尚書,你乃建築大家,不管是城市建設,街坊規劃,房屋建築,都有豐富經驗。若得你經驗所傳,我同樣願意為你出書。”

兩位尚書也有些激動了,跟朱瞻基熱烈地討論了起來。

站在教室後方的馬迪卻因此聯想到了自己家的琉璃作坊,甚至包括自己研發出來的望遠鏡,這些技術是不是都能申請專利?如果琉璃技術因此傳播全大明,每一家琉璃作坊用了自家的技術,是不是都要向我家繳納專利費?

專利之費,太孫真是龍子龍孫,學究天人,我怎麼想不到這些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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