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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炮轟與被炮轟 (1 / 2)

除了林年同,列孚等人在影評中也紛紛為許望秋和《冷》叫屈,認為《冷》是一部深刻反映現實的力作,禁止這樣的電影上映,實在太可惜了。他們在為《冷》叫屈的同時,也在對電檢處制度提出了質疑,覺得電檢制度限制了香江電影發展。

不過他們的文章主要還是評論電影,只是在文章末尾對電檢制提出質疑,並沒有深入討論這個問題,讀到他們文章的人,也沒把這個問題放在心上。畢竟香江電檢制已經存在很多年了,電影被禁是常態,沒人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第二天上午,《東方日報》的記者對許望秋進行專訪。記者問許望秋:“《冷》沒有透過電檢,禁止公映,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

許望秋直接對電檢制開炮了:“這件事在拍攝之初就預料到了,當時就覺得肯定會被電檢處禁止上映,不過我在海外有些影響力,賣海外版權應該能回本,所以,我們還拍攝了這部電影。在拍攝《冷》的期間,我瞭解了一下香江電檢制的由來和歷史,發現了一個問題,就是電檢處對電影進行稽核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最開始是由總督會同行政局制定《電影檢查規例》,在1973年,電檢處制定了新的規則《電影檢查標準指南》。不管是最初的《電影檢查規例》,還是後來的《電影檢查標準指南》,都沒有立法,是行政條理,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我到過香江幾次,經常會有人拍著胸口對我說,我們香江可是法制社會,不像你們內地巴拉巴拉。那我就要問問了,既然香江是法制社會,那電檢制度合法嗎?”

記者目瞪口呆地看著許望秋,一陣狂喜湧上心頭。

大新聞!絕對的大新聞!

回到報社後,記者以最快的速度將稿子趕了出來。主編看過後,也覺得是大新聞,但覺得文章標題不夠吸睛,將其改成“許望秋炮轟電檢制不合法”。

第二天早上,《東方日報》全文刊發了對許望秋的採訪。文章見報後,立刻在香江引起軒然大波。隨後《星島日報》、《南華早報》、《明報》等知名報紙,紛紛轉載許望秋的採訪,並在專欄中討論電檢制是否合法的問題。

媒體大規模報道後,不但電影圈高度關注,整個香江社會都開始討論這個問題。香江自詡為法制社會,港府下屬機關運作竟然不合法,那所謂法制社會不就是天大的笑話麼。

電檢制不合法,沒有法律依據,電影圈不少人是知道的。只是很多人覺得捅出來沒用,也不敢捅出來。把這事捅出來,電檢處很可能把《電影檢查標準指南》上報立法院,將《電影檢查標準指南》變成法律,根本沒用。這樣一來,就把電檢處得罪了,以後次次卡你的電影,那你的電影之路就走到頭了。

香江電影人不敢對電檢制說什麼,但許望秋站出來抨擊電檢制,他們是打心眼裡支援的。

“許望秋膽子真大,炮轟電檢制這種事,也只有他敢幹!”

“他跟我們不一樣,他不是香江人,也不混香江電影圈,不怕得罪電檢處。”

“現在電檢制的問題被捅出來了,不知道行政局和電檢處會怎麼回應,會做哪些修改?要是能像歐美國家那樣,實行分級制就好了。”

讓許望秋沒想到的是,在他炮轟電檢制不合法後,電檢處以及港英政府都沒有發聲,作家兼編劇林匡卻跳了出來,還專門寫了篇名為《老鴉嫌豬黑》的文章,對許望秋進行抨擊。

林匡50年代在內地犯了事,逃到香江後,就恨上了內地,經常在書裡陰陽怪氣的黑內地。本來許望秋罵電檢處不關他的事,甚至對他是有好處的,因為林匡也是電影編劇。站在電影人的立場,他應該支援許望秋才對,畢竟電檢制對電影創作有很大的限制。但林匡是個意識形態很重的人,在他看來,許望秋是內地人,一個內地人竟然指責香江法制有問題,是不可原諒的,是對整個香江社會的侮辱。

於是,林匡寫下了《老鴉嫌豬黑》,對許望秋進行諷刺。

老鴉嫌豬黑是句俗語,比喻嫌惡別人與自己同樣的醜陋、缺點。因為烏鴉本身就是黑的,卻嫌棄豬是黑色,就顯得特別可笑。

林匡的觀點很明確,就算香江有不好的地方,也輪不到你許望秋說三道四的;你一個自來內地那種沒有法制地方的小子,有什麼資格指責我們香江的法制問題。

林匡在香江的粉絲不少,而香江討厭許望秋,討厭內地的也特別多。在林匡的文章發表之後,這些人感覺林匡的話說到自己心坎裡了,都拍手稱快。

“不愧是林匡啊,說得太好了。就算香江有什麼不好,就算電檢制度有問題,那也是我們香江的事,你許望秋一個北佬有什麼資格說三道四的。”

“對啊,也是在香江這個法制社會才能說這話!你們內地也有審查制度,有本事在內地說去!你敢說嗎?你要是說出來的話,會直接把你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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