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長河落日第四十七節大漢元平三年(公元205年),正月。
正月初一,新年大典。長公主以天子名義下旨,大赦天下。正月初三,未央宮,麒麟殿。
大司馬徐榮召集輔弼大臣議事。丞相李瑋正式提出了改制之策。太傅楊彪、御史大夫荀攸早在年前就已經接到了丞相李瑋的書信,知道朝廷的財賦危機非常嚴重,多次召集府、臺大吏商討改善之策,並且把商討的細節書告了李瑋。
今天看到李瑋的改制之策後,兩位大臣非常吃驚,他們沒想到李瑋的動作這樣大。
重修《鹽鐵律》,兩位大臣同意。當年李弘為了緩解北疆危機,想方設法逼迫朝廷重開了鹽鐵,當時洛陽的反對之聲極其強烈,而太尉崔烈大人更是因此而引咎請辭。
重開鹽鐵其實就是鼓勵營商,這嚴重打擊了大漢重農抑商的國策,對社稷的長治久安非常不利。
十幾年過去了,當大漢從廢墟中爬起來,艱難地走向中興時,重開鹽鐵的弊端馬上暴露了,朝廷不得不改弦易轍,再次提出
“重農抑商”之策,這是好事,不過兩位大臣對朝廷事實上控制鹽鐵的經營權提出了質疑。
朝廷直接參予營商,等於
“崇末抑本”,和
“重本抑末”的國策背道而馳,不利於朝廷財賦的持續增長和國力的持續增強。
這是有歷史教訓的,而且最近十幾年來的事實也證明,重農是必需的,鼓勵營商也是有必要的,兩者互為依存,朝廷不能因為財賦出現了重大危機,就全盤否定營商的好處,一棍子把營商打死,從一個極端走到另外一個極端。
(重本抑末是戰國時,李悝、商鞅和韓非等法家代表提出來的重視農業,限制或輕視工商業的一種經濟策略,他們認為農業是百姓衣食和富國強兵的源泉,因而把農業稱為
“本”,把工商業稱為
“末”,認為重農必須抑商和禁末,以保證農夫的絕對數量和耕種土地的積極性。
)楊彪和荀攸同意重修《鹽鐵律》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乘機打擊北疆系的權勢。
過去北疆為了生存,從朝廷得到了重開鹽鐵和鑄造錢幣兩項特權。北疆勤王成功後,首先交出了鑄幣權,鹽鐵因為孝靈皇帝下詔全部放開了,這項特權也就不存在了。
北疆重開鹽鐵後,為了籌措屯田和賑濟錢糧,幾乎把鹽鐵的開採和經營權全部賣了出去。
後來為了還款和籌措軍資,又大量舉債,把冀州和幽州的鹽鐵開採和經營權也賣了出去。
朝廷到了北疆後,繼承了這筆巨大債務。他們為了還債和征伐,接著又把中原、關洛一帶的鹽鐵開採和經營權也賣了出去,而拿到這些鹽鐵開採和經營權的人,幾乎都是北疆的門閥世家和商賈富豪。
其中掌控鹽鐵開採和經營權最多的就是關中的徐陵、麴忠,其次是河東的衛家,晉陽的王家、郭家和令狐家,幽州的田家、鮮于家,冀州的崔家。
這些人都是北疆系的大門閥、大富豪和大商賈,都是
“官商士”一體的顯赫門第,在朝中也都是炙手可熱的大人物。修改《鹽鐵律》,首先就要損害他們的利益,北疆系內部的爭鬥將異常激烈。
但不管北疆人怎麼自相殘殺,對朝中其它權勢來說,都是一個好訊息。
對於重修《田律》,兩位大臣持保留態度。限田罰租,牽扯麵太大,上至王公貴族,下至普通官吏和士人,甚至軍功階層,利益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