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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干戈斧鉞耀天日 64 掃蕩 (3 / 3)

不提高延世在帳內尋思書寫請戰文書,只說蘇白羽。

他出了帥帳,雷厲風行,即點齊本部,共有二百騎兵,舍了大旗不打,皆持滿挾矛,輕裝出營。這鄆城周邊的殘敵,高延世是早就打探清楚的,除了盤踞在縣城南邊村中的那一股是鄆城敗卒之外,其它的都是地方上的豪強青軍。話說回來,既然他早已打探清楚,為何遲遲不去剿滅?蓋因先前鉅野之戰未曾結束,他又一門心思想等東平軍來,所以對這些敗卒、烏合之眾有些看不上眼。一直拖到此時,見有軍令下了,這才動手。

既要動手,自然是需要先選強者下手。

蘇白羽的第一站,就是城南村子,相距軍營約有四五十里。

二百騎叱吒即至。

說起盤踞在此的殘敵是“敗卒”,實際只有二三十人,因其帶頭的是本村土著,所以城破之後,逃亡至此,早已沒了多少戰鬥力。見益都軍至,未及交戰,便先投降了不少。悍將手下有悍卒,高延世當之無愧可稱悍將,因而蘇白羽也是十分驍悍。管他降與不降,他是隻管命令部眾呼嘯馳騁,貫穿村內,來回兩遭,各部的百戶、九夫長們就紛紛前來告捷了。

“敗卒”只有數十,斬首卻有百數。

“殺良冒功”雖是軍法嚴禁,但要想執行貫徹下去,難之又難。軍紀好的軍隊與軍紀壞的軍隊的差別,在這方面,很多時候也至多是“殺良”的多少罷了。二百騎一個沒有折損,不到一個時辰,每個人的馬上都掛滿了血淋淋的人頭。

有人請示蘇白羽,問道:“村民有藏賊之罪,該如何處之?”

蘇白羽輕描淡寫,說道:“一如將軍舊例。”

“將軍舊例”,即高延世的舊例。

麾下得令,點起火把,再度入村,不顧殘餘村民的嚎哭、慘叫,到處亂擲。有敢擋在馬前者,悉數踏死。不多時,整個村子都被火、煙瀰漫。

眾人退出村外,看在煙霧中,村民們奔走逃跑。

蘇白羽微微示意,一個百戶出列,引了幾個軍卒繞村馳行,馳行的同時高聲大叫:“漢賊不兩立,再有敢包容韃虜卒者,如此例!”

這句話說得實在擲地有聲,可放在眼下的環境中,卻未免使人覺得有些“冒充大義”。聽起來冠冕堂皇,行得事卻叫人不忍。但是如果實事求是地來分析一下,蘇白羽這樣做其實也無可厚非。畢竟濟寧的戰火還沒有熄,鄆城又鄰近敵境,不下辣手,無以震懾百姓,更無以震懾不軌。

放火燒過此村後,馬不停蹄,二百騎又轉去西南。

西南二十里處,有一大姓聚住地,推舉豪強為首,現集有百餘青軍。人數看似不少,沒有經過陣仗,也沒有甚麼趁用的軍器,真如高延世的評判:最多算是“烏合之眾”。亦如前戰,也是一鼓而下。

既克,也如前例,一樣放火燒村。

如此這般,只用了兩天,蘇白羽就將鄆城周邊的殘敵盡數肅清。

肅清當日,高延世以復令為由,向泰安發出了請戰文書。

——

1,濟寧商業較為繁榮。

元文宗(13281329年時,在中書省(即腹裡)21路和7個直屬州中,上繳國庫商稅額超過1萬錠銀子的只有晉寧路、嘉定路、濟南路,濟寧路等7路,其中濟寧路的商稅額為12403錠4兩1錢,居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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