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胡十六國時期,戰亂更加頻繁,氐人的遷徙也更加頻繁,分佈區域也日益擴大。在氐族最為強大的前秦時期,氐人分佈在司、冀、並、豫、雍等州,人口近百萬。
若不是後來前秦苻堅在淝水之戰中戰敗,前秦帝國土崩瓦解,氐人的足跡,將會遍佈長江南北、黃河上下、長城內外,人口或許會如今天的漢民族一樣眾多。
在經濟生活方面,氐族以定居農業為主。鄉居悉以板蓋屋,在風格上與羌族“俗皆土著,居有屋宇。其屋,織犛牛尾及羖羊毛覆之”截然不同。農業經濟發達,《魏略》有云:氐“俗能織布,善種田,畜養豕、牛、馬、驢、騾”。氐人利用麻縷所織成的異色相間的“殊縷布”,暢銷內地。
在社會組織方面,氐人各部“自有君長”,眾多分支“各有稱號”,西漢初年,部落中作為統治階級代表的“王”、“ 侯”已經形成。《魏略·西戎傳》中提及:“氐人有王,所從來久矣。”諸部“各有王侯,多受中國封拜”,“ 今雖都統於郡國,然故自有王侯在其虛落間”。即氐人雖然大量移入關中或留居原地,受郡縣統轄,接受中央政府冊封,但是仍保留了自己的部落組織,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局面,受本部落豪帥或小帥的支配。
氐人有自己的語言。由於與漢族等雜居共處,交往日久,所以又兼通漢語。《魏略·西戎傳》雲:“其自還種落間,則自氐語。”《通典》作:“其俗、語不與中國及羌、衚衕”。在和漢人接觸交往時,氐人就說漢語,回到自己家中,氐人就說自己的氐語。這一點,很是和今天的維吾爾族人民相似,大多能夠像掌握母語一樣掌握漢語。
氐人服飾尚青、絳及白色,善織殊縷布,喜穿麻布衣(絲綢穿不起),民族特色鮮明。《魏略·西戎傳》雲:“其婦人嫁時著衽露,其緣飾之制有似羌,衽露有似中國袍。皆編髮。”《南史·武興國傳》亦提及氐人服飾特點,“著烏串突騎帽,長身小袖袍,小口褲,皮靴”。與羌人“皆衣裘褐”、“披氈為上飾”、“ 被(披)發覆面”不同,彷彿處於兩個不同社會階段的族群。
不過,氐人早期婚嫁風俗與羌族相似。《後漢書·西羌傳》雲:“其俗氐族無定,或以父名母姓為種號,十二世後,相與婚姻。父沒則妻其後母,兄亡則納其嫂。”《魏略·西戎傳》亦云:“其嫁娶有似於羌。”不過,至公元五、六世紀,由於與漢族雜居,氐人的婚俗、文化深受影響,變化頗大,“婚姻備六禮,知書疏”,那時與羌族的習俗已經相去甚遠了。
眾多的民族特色並沒有為氐族人民帶來富足幸福的生活,就像博大深厚的中華文明依舊讓華夏兒女多災多難一樣,氐族人民始終生活在水深火熱中,即使是晉國一統時期,即使有泰康臨世,其生活依舊可以用悽慘來形容。
那時,統治階級從自身利益出發,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不與華同”的思想支配下,一方面對氐族上層統治者封官賜爵,羈糜拉攏;一方面對氐族下層百姓實行殘酷的壓榨和剝削。
晉初規定:“凡民丁課田,夫五十畝,收租四斛,戶絹三匹,綿三斤。”較曹魏時的田租多了一倍。並規定“遠夷不課田者輸義米,戶三斛,遠者五斗,極遠者輸算錢,人二十八文”。近夷“服事供職,同於編戶”。而且,地方官員大多任非其才,或貪婪,或殘暴,對轄區各少數民族妄加誅戮,隨意剝削,更加深了內遷各族人民所受的苦難。內遷諸族往往淪為依附農民或相當於依附農民的世兵,甚至被大批掠賣為奴婢。比如那個石勒,其境遇足以讓我們管中窺豹。從奴隸到主人的機遇是鮮有的,但淪為奴隸的境遇卻是普遍的。
值得慶幸的是,不管是少數民族還是漢民族的人們,在像狗一樣地活著都成為奢望的時候,他們並不願意在沉默中等待死亡,而是能夠奮起反抗,用鮮血和生命,在絕境中拼得一條活路出來。
氐族人民所進行的反抗中,以秦、雍地區齊萬年起義影響最為巨大。
齊萬年起義歷時僅兩年即被西晉王朝殘酷鎮壓,不過,他們的反抗殺死了名將周處,就是那個除“三害”(山中猛虎,水中蛟龍,還有周處)的周處,給晉王朝以沉重打擊。並且,由於戰亂的原因,間接地將李特兄弟和羌、氐、漢十餘萬流民趕往蜀中,拉開了川蜀地區流民起義的序幕。
至於開創前秦帝國的蒲氏家族,並沒有隨著流民南下蜀中,而是帶領著他們的族人堅持留在略陽,並倖免於戰亂,扛過了饑荒,得以書寫另一段氐族人的傳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