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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4章 對道德經第十九篇的誤解 (2 / 2)

因為!這個國家不能保障子民的生存權利了,國家機器成為了束縛人民的枷鎖。所以!必須放棄。

老子說這句話是有根據的,是根據前面一篇寫的問題,而提出來的。

前面一篇,也就是老子第十八篇,原文是: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正是因為這樣,才要“絕聖棄智”。只有絕聖棄智,才能民利百倍,才能有利於人民。

解讀了“絕聖棄智”,後面的“絕仁棄義”、“絕巧棄利”就好解讀了。“仁”和“義”都是束縛人性的東西,自然是要放棄的。“巧”和“利”都是對自己有好處,但有可能影響了別人的生活。所以!也是要放棄的。

因為!人生只是一次生命的過程,只是為了活著而活著,沒有必然搞得那麼複雜。

活著才是硬道理!

自然、平安、平淡、平靜地生活,才是真。

而事實上!有了君王和智者的管理,社會並沒有太平,反正!越來越亂。既然這樣!我們還不如放棄,重新制定新的生存遊戲規則,重新給人生定義。

還是那句話:人為什麼而活著?人活著是為了什麼?

作為人,如果沒有明白人生,活著都是白活。

再重複到原初!老子與莊子都一致認為:人與萬物一樣,都只是天地間的一個物種而已。人類只是一種適時而生的物種,適時而生,不適時而亡。人的一生,只是來完成一次生命的過程的。

所以!人生沒有必要那麼折騰。不就是為了活著嘛?有必要那麼折騰?我們還不如不折騰,用折騰的時間去享受生活,是不是?

絕仁棄義,民復孝慈。

絕仁棄義了,為什麼還會民復孝慈呢?

仁和義都是周禮推崇的,用來規範社會道德和約束人民行為規範的。在歷史的過程中,仁和義取過一定地作用。可走到老子時期,老子時期之前,就已經失去了作用,不能規範社會道德和人民的行為了,已經流於形式了。

所以!老子說要絕仁棄義。

那麼?絕仁棄義了,怎麼可能還會民復孝慈呢?

老子認為:孝慈是不需要社會規範的,而是人們自覺的一種行為。這是人的天性!天下沒有母親不疼愛兒女的,天下沒有父親不喜歡自己的兒女的。

因為!這是天性!

就連畜生,特別是雌性畜生,在生產之後都是護子的。只有到了認為幼崽可以獨立生活了,雌性畜生才“六親不認”。就連畜生都知道護犢子,難道?有了智商的人類,還不知道保護自己的兒女後代嗎?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這句話老子是針對社會現實提出來的,是有針對性的,也是一個很明顯的社會問題。問題的根源是:巧和利的結果,造成了貧富差別。一個社會貧富差別大了,必然會產生出盜賊。因為!貧困中的人要生存。還有!有了巧和利後,大家都想著如何投機取巧了。

盜賊並不一定是因為貧困,而有很多人是為了投機取巧地生存,想不勞而獲而已。

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思寡慾,絕學無憂。

這句話的意思是:以上列舉的聖智、仁義、巧利這三條,並不能概括整個社會的病態。這樣還不夠,還沒有治理好這個病態的社會。

所以!我們要效仿自然、效仿萬物、效仿道,不要想得太多,不要學習多餘的知識。人生只是一次生命的過程,只是為了活著而已。如果我們這樣想了,我們的人生,還會有什麼憂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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