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靈異小說>網遊之劍行江湖> 唐代西州的布價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唐代西州的布價 (2 / 2)

棉布分上中下三等,麁繅即粗棉布。

從上述的物價,我們可以看出幾點重要之事。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棉花與棉布的差價。所謂緤花是否已去籽不得而知,現在不妨假設它是指未去籽的棉花。即令如此,棉花與棉布的差價也是驚人的巨大。如果按窄幅布計算,一斤棉花可以織成數丈粗棉布,織細布則更長。但是當時西州一斤棉花的價值竟比一尺粗棉布的價錢還低。這表示種棉不難,但織布極難。根據近年在新疆古墓中出土的棉籽,當時所種之棉種是所謂的舊大陸非洲棉,即後來中國所謂的草棉。此棉種耐乾旱,適於中國西北邊疆的氣候,它的生長期短,只要一百三十天就可。所以種植棉花不難。但是此棉種的棉絲與棉籽附著堅固,脫子不易,在大彈弓發明以前,去籽是一道很費時的工序。此棉種纖維過短,紡起紗來也很費力。此外,西北邊疆的氣候過於乾燥,濕度很小,織布時棉紗易斷。由於這種種原因,由棉花織成布的過程中一定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原料價格與成品價格之間,才有如此巨大的差額。

其次,我們可以注意到,上中下三等棉布的價格相差也極大。細繅中估之數幾乎是次繅中估的兩倍,而是粗繅中估的四倍有餘。這一點也同樣說明當時生産棉布的技術困難。草棉纖維短,只適於織粗布。如果一定要生産高階的細布,則一定要有特種裝置,增加室內的濕度,然後慢慢地紡出細紗,織出均勻的細布。西嶋定生在其《中國經濟史研究》第754頁,曾引用元朝文獻所記載的某地棉布價格:上等每尺伍錢,中等每尺肆錢,下等每尺叄錢。足見棉紡織技術改進以後,生産高階品與生産低階品之間的成本差距便逐漸縮小。這種差價之比較,是具有一定的意義的,可以顯示生産成本的變化。

我們也可以注意每種商品本身價格的變化。所謂某物的上估、中估、下估,可以視為是在一句(十天)內的物價波動,而中估則可視為是該期間內該物品的平均價格。從上列的資料來看,細鰈的價格波動幅度最小,最高價比最低價不過高出4.6%。次緤的最高價比最低價則高於50%。有關粗布的資料殘缺,沒有下估數字。其上估比中估高10%。從經濟學原理來判斷,這種價格波動幅度大小可能是反映這些商品的需求彈性。細緤在當時很可能是極高階的奢侈品,需求彈性極高,所以價格波動不大。次蝶及麁緤則購用的人多,需求彈性很小,所以價格的變動幅度大得多。

此外尚有一種可能。細緤因為質量均勻耐久,被當地人用以作為類似貨幣的流通手段,因而它與錢幣的比價顯得如此穩定,而次繅及麁緤則是純粹的商品,其市價隨時變動。吐魯番文書中有不少記載人民以布緤繳納地租與國家的賦稅(如第5824號,2828號等)。唐代政府課徵實物本是全國通行的制度,尚無法證明棉布在吐魯番地區已被當作貨幣來支付。但是近年新疆出土的文物中發現有借貸的契約。也是以棉布為單位。例如發掘的第326號墓中有一張西魏大統十七年(551)的借貸契約,借方在三月二et借了六十匹疊,到八月時應償還九十匹疊。此處很像是以棉布為流通手段。這也許就是細緤價格穩定的原因。

更值得注意的是棉布與其他紡織品的比價。這些比價才真正說明棉布與其代用品的競爭能力。在棉花傳人中國以前,中國的傳統紡織品是絲織品與麻織品。中國使用這兩種纖維的歷史悠久,其生産技術早巳相當發達,生産成本已經降低。絲綢是屬於高階衣料,富裕人家使用。麻布則屬於大眾化的紡織品。由於棉花的特性及其纖維構造,絲麻的生産技術不能完全適用於棉紡織生産上,而必須獨立研創特殊的工具與技術來應付其特有的工序。棉布能否與絲麻紡織品在市場上競爭,就要看它的生産成本高低。

吐魯番文書中除了緤布的價格外,還有其他紡織品的價格資料。讓我們先看麻布的價格。第號文書中開列有火麻布價格,每端(五十尺)上估五百文,中估四百九十文,下估四百八十文。如果摺合成每尺價格,火麻布比粗繅還略便宜。火麻即黃麻。不過火麻布是否是西州本地所産,此處無法判斷。不過,吐魯番文書中(號)載有維州布的價格。維州在今四川理縣。想來這是維州出産的麻布,運至西州市場銷售者。其價格是每端上估四百五十文,中估四百文,下估三百八十文,比粗棉布便宜約百分之廿。很顯然,西州當地出産最劣等的棉布,比外來的麻布還要貴,其競爭能力不強,自是意中事。如果把粗棉布運至四川維州,恐怕得賣八百文一端才能夠本,而當地生産的麻布價格恐怕會低到只有二百文一端,棉布何來銷路。

現在讓我們再看一看高階棉布。細緤價為粗繅的四倍多。不過細繅質量好,是高階紡織品,應與絲綢競爭。據號文書,各色貨平均價格(中估)如下:

細綿紬每尺四十五文。

次棉紬每尺四十文。

綾一尺六十五文。

生絹一匹(四十尺)四百六十文。

可見細繅價格只比綾低一些,比其他絲織品都貴。在這裹我們也不知道這些絲織品是否是西州當地所産。從其他史料來看,唐時西州似乎已經能生産一些絲織品。但是想來技術不夠熟練,成本偏高。內地運來的絲綢應該更便宜點。果然,文書中就有這樣的資料:

河南府生絁一匹,中估六百四十文。

陝州絁一匹,中估六百二十文。

梓州小練一匹,中估三百八十文。

這些紡織品的價格就低得多。如果不要運費,它們在原産地的價格定然更低。

總之,從這些物價資料上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唐代西北邊疆地區的棉布生産,成本十分偏高,無法與內地生産的絲綢麻布相抗衡。少量棉布進入中原地區的市場,只因有些人出於好奇心,要買這種洋貨。農民們無意種植棉花,因為無利可圖。

本文原載《幼獅月刊》46卷6期,1977年。

趙岡,美國密西根大學博士,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退休教授。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