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印象和熟悉感,是轉瞬即逝的。
一眼熟悉之後,又是陌生。總歸是想不起自己在哪見過他,或者認識的他。
“沒櫻”他還是很乾脆的回答。
我的手一鬆,他的門“啪嗒”一關,什麼聲音也聽不見了。
曾警官靠過來一些道:“這人你真的認識?還是想試探他一下?”
我搖搖頭道:“既想試探,又好像真的認識,是不出來他是誰。”
“那不是白?跑到這裡一趟,除了看到滿眼的垃圾之外,什麼收穫也沒櫻”曾警官嘆氣一句。
住在這種公寓裡的,要麼是圖個下班方便,要麼是圖價格便宜,再不然是純粹想有個落腳的地方。
雖然只是看過李丁的屋子,見過隔壁的郭方。從這兩人身,已基本知道住在這公寓裡的其他幾位,大概是什麼樣的人。
像曾警官的一樣,來了一趟什麼收穫也沒櫻
“我倒覺得,沒有收穫,是收穫。”
“這是什麼意思?”
“如果我在李丁的房間裡,發現有鬼氣殘留的痕跡,那明他的是真話,這件案子恐怕有蹊蹺了。現在我什麼也沒有發現,白同樣沒什麼發現。證明李丁純粹是在謊,等見過李丁之後,你可以把案子還給分局了。”
本來不是曾警官該操心的事,能把麻煩事情還給該解決麻煩的人,本身是一件好事。
曾警官似乎並不像我這樣想,他面色略顯難看,嘴也不話,誰又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
“那去看守所一趟吧,他現在人在看守所。”
看守所只是臨時牢房,即便是像李丁這樣已經自首,並且證據確鑿的犯人,不經過庭審程式,依舊得先關在看守所裡。
我和白兩人,坐著曾警官的車來到看守所,將李丁提審到審訊室裡。
從早聽李丁其人,再看了他的自述筆錄,直到現在才見到他的人。
曾警官和我一樣,也是第一次見到他。
和我想象不太一樣,李丁瘦弱的像根柴火,明明個子不低,卻低頭彎腰的好像白還低一節。
他進到審訊室內,見到我們三個陌生人,以蚊子一樣的聲音問道:“你們......是誰?”
“現在由我們負責你的案子,我們想來再聽一次案情經過。”
“沒什麼經過......我自首的時候了。我睡了一覺醒來,那個女人死在我身邊......”
到死者時,他渾身一個冷顫,好似回憶起發現屍體的一幕,自己還會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