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沒她那麼閑的,她怎麼會知道我晚間的兼職工作就是爬格子的生活,且每天有固定的任務,我說過我是要與責編較著勁地去拼的,只到她忍受不了主動來找我,並宣誓著,“可以停下了嗎?夠了嗎?”
如果不受控制,我怎麼會輕易地停下,說真的,有時人需要的不過是個態度,強行的總是行不通的,不能讓人心服口服,不過人家若有強權那也是無可奈何之事。
很奇怪的,我的推薦人還沒有把我的微信拉黑,是不是他還真不是騙子而只是一個打工仔?可是即便是這樣,他寄來的那個點刷機我也是不敢用的,當時不過是想再蒐集一些有關他的證據,但收到時並不見上面有明確的地址,而目前在沒報案之前似乎也是無關緊要的。
其實我只不過是想讓對方再損失一點罷了,此外,我對他對於沒出的錢也是無能為力的。而他還在推銷著他的點刷機,我與他也再無多餘的話可說,好像在談一樁生意,磕碰了兩三天終是意見不合而一時間擱淺了,至於這時間要有多少,怕是也長不過他們那杉德多多付的恢複時間吧?網上的跟貼也沒人再跟了,看來這世界只是看熱鬧的太多了,而自己連發表些真實的意見與想法都不敢或是根本就不想,都在看,都在等,就像那久無動靜的商鋪,如今連個說話的人也是沒有了,更別說組織什麼活動了。
當安芬踩著一雙米黃色的高跟涼鞋像踩高翹樣地走到我面前時,我急忙上前扶了她一把,不然她準要摔在邊上那鞋架子上搞得滿地狼藉,說不定咱們還得賠款的。
“芮姐,看這雙鞋子漂不漂亮?”安芬在鏡子前左轉右轉地盯著她的鞋瞅,“如果我再搭上一條淺色的連衣裙的話,是不是要美翻天了?”
“不是我打擊啊。”我還是忍不住要說實話了,“買鞋子是穿的呢?還是隻是擺著好看的?”
安芬的口頭禪突然爆了出來,“廢話,鞋子當然是穿的,哪有隻是擺著看的道理啊?”
我說,“那我奉勸啊,還是把它放下吧,這鞋穿著能走路嗎?”
安芬又前前後後地走了幾步,“這不是很好嗎?而且能讓某人産生心理陰影。”
我說,“現在再搞這惡作劇還有意思嗎?”
安芬才不舍地脫下了那鞋,“真不能穿啊?”
“還是問問自己的腳吧,要換種風格也沒錯,但鞋子穿在腳上是要走路的,總不至於把腳扛在肩上走吧?”我最後看了一眼那鞋跟高得離譜的鞋子,“這種鞋子也就時裝模特在臺上溜溜,吸引人們眼球的。”
安芬,“那為什麼要擺在這裡吸引眼球啊?”
“傻瓜,有的東西只是起襯託與對比的作用,並不一定是一定要有人買的。”我說,“就像衣服的號碼似的,要顯得那種衣服正規,並不光挑尺碼好賣的做,所以最後總有處理最大或是最小尺碼的。”
安芬才想起來似的,“對此我也是有點想不通的,商家為什麼不專挑大眾化的衣服賣啊?”
我說,“現在也想到了,有的東西擺在櫥窗裡並不一定就是要賣的,有的只是應景,但是有人想高價買,商家自然也是不拒絕的。”
有些東西只不過就是起到一個裝飾的作用,在某些人看來也許是可有可無,可是它在特定的時候也是有著不可抹滅的作用的,也許有的人只看中了那奢華的一點,而對其他的物品也徒增了一份好感,有時緣分也就來得如此微妙,卻是擋也擋不住。
最終安芬是什麼也沒買,而我如果不是很急缺的東西也是不想再破費買的了,原因還是兜裡缺票子,又不想舊衣服扔得滿屋都是,安芬也可能知道了有的東西只是適合觀賞而並不一定要買回家收著的,買回家看的東西再好看,久了也會厭了的,而況又要佔著資金,而有的東西別致得只適合資源共享,知道有那麼回事就行了,就譬如滿大街的帥哥,總不能看著好看就強行帶回家吧?
不過逛街算不算是散步我就不好作定義了,但累也是肯定的,安芬看著我無精打彩的樣子,又開始想整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