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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萬族之劫,遷永陵令! (3 / 4)

西周以來的宗法制度,無論從道德上、信仰上,還是實際控制力上,都深深維護著地方對朝廷的這股離心力。

經濟上,朝廷需要大族、地主在地方上的統治,以維護朝廷統治。

但是,大族、地主一旦兼併土地嚴重,勾結士大夫階層、皇室宗族、皇帝親戚等權貴,做大做強,就會影響朝廷的統治。

所以從古至今,歷朝歷代都是朝廷和地方、君權和官僚中間階層的反覆鬥爭。

要不是這次李春芳冒頭,變著法對抗聖意,朱厚熜都險些忘了地方上的真實情形了。

朱厚熜站到了精舍裡諸朝書架前,從大明朝往前,不斷翻看著以前的歷史,想從中尋找解決天下豪強的辦法。

北元、兩宋、五代十國、唐、隨、南北朝、兩晉、三國、東漢……西漢。

至漢朝開國,漢高祖劉邦就實行了遷徙楚國六大貴族豪強到自己的陵墓長陵,以此來打壓戰國時期長期形成的六國的各地方宗族勢力。

而漢初整體貧困,遷徙了秦末六國的地方豪強,地方上基本沒有大的豪強大地主了。

但到了文帝、景帝時代,採取與民休息的國策,以無為而治來治理國家,於是乎,經過文景之治,“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事,非遇水旱,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

也就是說,漢初的高祖、呂后、文帝、景帝等主政皇帝或皇后、太后,又做好了個超級大蛋糕。

到漢武帝即位之初,大漢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如何切分這塊大蛋糕了。

但實際上,這塊大蛋糕早已被新興的權貴集團切分了。

這便是漢武帝初年,國庫能調動財力仍十分有限的原因。

漢朝的權貴利益集團,聚斂了絕大部分的財富,霸佔了朝廷大部分利益。

大漢權力,不在大漢皇帝一人手中,而在外戚、地方豪強、士大夫階層等龐大的權貴勢力手裡。

“遷茂陵令!”

漢武帝頗具雄才睿智的“軟性”改革方式,映入了朱厚熜的視線。

元朔二年,漢武帝頒佈《遷茂陵令》。

凡是財富在三百萬錢以上的鉅富豪門,一律遷徙到京城附近的茂陵。

漢代財富形式大多是土地、房宅,奉旨遷徙的大族、豪強只得賤賣土地房宅之產。

但是,全國所有富戶都要遷徙,誰來買田呢?

於是,大漢朝廷就出面將千萬畝良田低價收購,而後分給流離失所的無地農民,朝廷只收取十分之一的稅收。

漢武帝還曾嘗試低息貸款的農業“反哺”模式:由朝廷向農戶提供借貸,三年後折成實銀,只加一成利錢歸還朝廷。

這樣,赤貧百姓得以安居樂業,王朝政府糧食稅收激增,而豪門利益集團的鉅額財產,則在遷徙茂陵的過程中被強行“均富”了。

現如今,土地,在“清丈田畝、均地於民”國策下已經進行了,所差的,就是房宅了。

朱厚熜眼中閃爍出精光,門戶豪強的廣廈,是時候,讓萬民盡開顏了。

最值得稱道的是,遷茂陵令對門戶豪強的財產剝奪並非流血屠殺,而是極具魅力的軟性遷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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