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冬瓜大步上前,伸手拿起,愛不釋手,驚訝道:“沈大人,這翡翠我見得多了,各色的都有,我特喜歡。但如此之綠的,我還真是頭一回見到。
我的天,這綠得,好像能冒出一股股的綠煙來,都要把我綠得迷糊了!怎就這麼綠呢?
這葫蘆造型到是個好看,完美,完美!
唉?沈大人,你說,你說弄上這麼一個金環子做什麼?我怎沒看明白呢?”
沈長清轉身坐在桌前飲茶,微笑了一下,略帶嘲諷道:“虧得胡總管是喜愛翡翠之人,竟連這金翠相輝之理也不知。
這件翡翠葫蘆擺件可擺也可在手中把玩,珍貴只是其一,另可涼血凝神。
自是怕拿起它時,失手而打落,所以用黃金特製成一個手環,擺弄之時,將金環套在手腕之上,便不會失手打落。而金出金光,翠出綠光,金綠之光相交一處,耀眼好看。”
“我的天,原來如此。素聞得沈大人有眼光,果然不虛。”
矮冬瓜說著話,立刻將金環套在手腕上,以手掌託著葫蘆,另一手撫弄著,一絲絲的涼意順手而入面板之下,就好像炎熱的夏天的夜晚,吹來的涼風,頓覺愜意。
可到好,這一拿起來,也就放不下了。
好半晌捨不得放下,在袍子上又蹭了蹭,怎麼看怎麼稀罕......,無形之中,一種忸怩古怪的形體語言,在不停地示意沈長清,好像在說:“這物件,能不能送給我呀?若說不送,我家大少爺白挨你外甥的打啊?
......
沈長清低頭邊沉思邊飲茶,故作沒看見。
矮冬瓜安耐不住,佯裝自言自語道:“這物件跟我挺投緣的,不知道上哪還能弄這麼一件?”
“咯,既然喜歡,忍痛割愛,送與胡管家便是。”沈長清很乾脆道。
“哈哈,敞亮,沈大人。恭敬不如從命,那我就收著。”矮冬瓜大喜道,“本來呢,大公子欲娶二小姐這件事是打算生米煮成熟飯之時,都不會跟我家老爺說出來的。
但沈大人有所顧慮,也是為我家的兩位公子著想,外一真反目成仇,大打出手,有辱門風,這件事兒,就不好辦了不是。
稍後,我回去就說給老爺,最好是打小跟誰訂的親就嫁誰,不帶半路橫插一槓子,這麼玩賴的!
跟誰說,也說不過去,這勝京都城百多萬的人口,街頭巷尾的說長道短,鬧鬧哄哄,對於我家老爺來說,這話也好聽不了,也抬不起來頭不是?
這些,這些我自是能為沈大人做得到。
但是,大公子這一邊,若娶不上二小姐,他這說一不二,死纏爛打的性子,再加上這被打之事串連在一塊兒,沈大人還得拿出個態度來,越快越好,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