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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庭審,痛與恨的碰撞 (2 / 4)

我默默的聽。

她繼續說道:“你在陳述裡說,和丈夫感情破裂,是因為他有了外遇,這種事情實在是讓人心痛又深惡痛絕,可是外遇和出軌,要看什麼樣的情況,有人是為圖享受,有人是一時犯錯,誰一生不犯錯誤?有的錯誤尚可彌補,有的錯誤搭上性命卻無法回頭。”

我明白她的意思。

想了下,我說道:“我決定離婚的那天晚上,一輛車把我撞飛了,萬幸,我沒死只是掉了孩子,正如您說的,有的錯誤尚可彌補,有的錯誤搭上性命卻無法回頭。請問審判長,如果那天,我不幸做了鬼魂,那麼,付家俊會記掛我幾年?人有多長時間的長情?就算他在我靈前哭上七七四十九天,我能回來嗎?”

法官不說話了。

“我還是堅持離婚。”

這時,門忽的開啟了,我看著外面,家俊來了。

他憔悴不堪,好似是跌跌撞撞的闖了進來,身子倚在門邊,手斜搭著門,臉上鬍子拉茬,曾經的風度蕩然無存。

法官叫他:“付先生。”

家俊勉強擠出一點笑來,“對不起,李審判長,我有點事,來遲了。”

法官溫和的說道:“不妨事,坐下吧。”

家俊進來,他身子似乎輕飄飄的,沒有力氣一樣,腳步軟綿綿的進來,進來後,他坐在隔我不遠處的一個座位上。

我無意間看他一眼,他今天出門似乎很匆忙,襯衣沒來的及換乾淨的,領口上還帶著一圈淺咖啡色的汗漬。

我轉過了頭,不去看他。

其實我們這次庭審,不象是開庭,反倒象一次心理諮詢。

法官說道:“在正常的庭審之前,我們要依照法律程式進行調解,你們兩位當事人,願意接受調解嗎?”

“願意。”

“不願意。”

法官合上了卷宗,她說道:“你們兩人還是有感情基礎,請你們回去再考慮清楚,等下一次開庭吧!”

我急了,就這麼解決?

“審判長。”我焦急的叫:“您不能這樣子,我要離婚,您至少應該多問我一些事吧?”

她又坐了下來。

“我問你,你丈夫是什麼時候生日?”

“二月17。”

“他上一個生日你記不記得?你們有沒有在一起過?是怎麼過的?”

我語塞,我記得,可我不想回答。

家俊卻在這時候回答了,他的聲音拉長著,很啞,象患了重感冒,拉長著甚至有喉嚨的呼呼聲。

他說道:“記得,我生日的那天,我們兩人沒在家裡吃飯,我妻子提議,找一間浪漫的餐廳,於是我們出去找了一間餐廳,氣氛非常好的,我們一起吃西餐,聊了很多。後來,我們又去外面酒店住,那天晚上,我妻子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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