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同文的麻煩之處,有很多點,細說起來很複雜,簡單概括一下的話,大概就是……
第一,文字不好查。
朝廷的政策一頒佈下去,肯定不可能說所有人都嚴格貫徹執行,至少也要衙門嚴查一段時間才能真正推廣開。
這馬車和量器,就十分好查——這兩樣東西一般是離不開市場的。
前者大多是時候作為商品存在,而後者是許多商販必須的工具。
都是擺在明面上的東西,只要想查就能一查一個準。
但是文字不同。
雖然它有具體的載體,也就是書,但是賣書的情況很少。
就算有,普遍和文字本身也不沾關係——他們只負責買賣,可不負責寫。
而且書籍的流通,真的很少很少。
和文字直接相關的行為主要就兩項——一個是朝廷官員書寫的官文,一個讀書人自己抄錄書籍。
前者且先不說,後者……你說怎麼查?
上人家裡挨個搜查嘛?
問題是書這玩意有心想藏起來那可太容易了,你得查的多細緻才能有收穫?
而且這年頭家裡有讀書人的,有藏書的,普遍都不是一般人家。
這種人,你要是查出了他們使用舊字的證據還好,要是沒查出來,那自己的樂子就大了。
其二呢,是文字本身就不好規範。
正常情況下,除非是特意臨摹並且花上好一段時間學習,否則的話很難寫出和別人一樣的文字。
後世的簡化楷體字,寫起來尚且千人千樣,更遑論複雜得多的篆體字。
那馬車和量器,只要造出了標準件,工匠很容易就能原樣復刻完全一致的——除非工匠手藝太差。
當然了,朝廷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寫得那麼標準,肯定允許有偏差,但是……這個分寸怎麼把握呢?
而且有偏差,本身就會不自覺的破壞標準。
七國的文字因何而來?
是齊楚燕韓趙魏秦幾國都閒了沒事,非要把周王朝訂好的規範文字改改使用才舒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