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祁鈺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剛登基的時候的初衷,搭一個臺子,將人才篩選出來,給他們舞臺,讓他們發光發熱。
而現在,朱祁鈺手中的這份襄王送來的博頭條的題本,就是成果。
朱瞻墡前往貴陽之後,上過兩次邸報頭條。
第一次是利柄論,指出了大明朝廷不應該恥於言利,在供應側改革上提出了具體的比例,朝廷應該至少把控三成以上,才能實現調控物價。
寶源局進行了大範圍的投資,而且收穫頗豐,並且每年的利潤呈現了出一種指數增長的趨勢,王復說皇帝與民爭利,的確如此。
第二次是關於是我、有我、無我的三種人生境界的定性,而這種通透的理解,讓朱祁鈺感觸頗深。
每一個無我之人,在朱祁鈺這裡幾乎都有名號,他們共同的特點就是堅定,目標明確,不忘初心。
朱祁鈺拿起了筆,硃批之後交給了興安說道:“人群之所以為群,國家之所以為國,賴此德焉以成立者也。”
朱瞻墡的奏疏名為《論公德》,討論的內容為公德。
在中原王朝的歷代道德約束中,最多的就是關於私德的約束。
比如倫理道德: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等等;
比如個人道德修養: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倫理道德和個人道德修養,都是私德的範圍,但是縱觀整個中原王朝程序,很少有人提筆論公德之事。
人是善群的動物,基於此,朱瞻墡衍生出了關於公德第一條定義:公德利群。
人是群而居之,個體組成戶,無數個戶組成了各種的群體,群體群之則為國,因此公德對於群體、對於國家、對於所有人都有著重要的作用。
公德的性質是利於群體,將群體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前。
在討論了公德性質之後,就不得不討論公德與私德之間的關係。
在朱瞻墡看來,公德和私德之間,並不是矛盾和對立關係,公德和私德是對立統一的道德問題。
私德是公德基礎,沒有私德無法討論公德;
而公德是私德的延續和發展,是對私德的進一步闡述和表達;
兩者的關係是相互聯絡、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
而討論公私關係,必然引申到一個比較敏感的問題,那就是個人與朝廷的關係,在這個關係的討論中,朱瞻墡非常謹慎,多數借鑑了關於于謙的天下為公的國家之制理念。
在公德的誕生、定義、性質、公德與私德關係、個人與朝廷關係之後,朱瞻墡在論公德最後一段討論了權利和義務。
一個人,生活在群體、國家之中,享有整個社會賦予個人的權利的同時,也應當履行社會所賦予義務。
比如在瓦剌南下之時,山西行都司、宣府、京畿、福建等地縉紳南逃之後,陛下讓縉紳不得返鄉,返鄉者斬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