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有得必有失!
生活嘛,得自己多寬慰自己一點。,更多好免費閱讀。
二美去檢查身體,基本上是沒什麼問題的,醫生都要比她更瞭解她的身體狀況。
可……
沒敢要。
還是那句話,她害怕!
不是不著急,不是不害怕,但就是怕也沒用,一邊給自己做心理建設,一邊轉移注意力。
張嫻沒了。
挺了兩年以後,還是走了。
走的那天,她父母都鬆了口氣。
作為父母,他們已經盡了所有的力氣,張嫻她媽還是哭出來了,以為沒有眼淚,但到了這個瞬間還是流淚了。
“張嫻啊,怪媽嗎?你走了媽竟然鬆了口氣,媽不是個好媽,當年要是沒貪圖譚準條件好也就不能讓你嫁,明知道人家都不願意……”
張嫻她弟給姐姐穿著衣服。
人走了,張家人從譚準的房子搬出去了。
可譚準可不肯住自己的房子了。
開玩笑,好好的房子死了人,他怎麼住啊?
晦不晦氣啊。
譚準和吳湄商量,打算把房子賣了然後換個地方,高新區他住的這一帶房價又漲了,倒手的話不太難,好賣不說還能賺點,他再換個差不多的房子不就好了,面積小點這樣一來一去,還能賺一筆。
譚準開車回家,和吳湄講:“我剛接到電話,通知我後天去法院。”
打官司也打了兩年,期間各種不滿意,現在給的錢依舊不滿意,但怎麼說也是比以前多,律師的意見,還是收吧,譚準也不想折騰了,成天和這些事兒過不去,太鬧心了,再說不也賠錢了,估計再多人家也不能給了。
吳湄歪在床上兩天,看著小孫女笑,她只想哭。
傻孩子呦!
你說你命多不好啊,媽媽徹底沒了,以後爸爸也指望不上。
摸摸孩子的臉,把孩子抱得緊緊的。
可憐自己孫女。
想想別人家的孩子,這麼大正是被媽媽抱在懷裡的時候,怎麼哄都不夠,怎麼愛都不夠的,自己家的啥都沒得到過。
“大概能賠償多少錢?”吳湄問。
譚準:“差不多九十多萬。”
吳湄點頭,有這九十萬以後的生活至少有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