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是人家催李菊英,後面見她沒動靜就擱置了。
現在掉過頭了,李菊英無比積極,催著人幫她辦事。
不僅催,還花了錢地催,請人抓緊給她辦。
原定要半個月的事情,這一下,三天之內就給辦妥了。
至於中途“果果”打電話來催學費什麼的,李菊英都是滿口答應,順便罵罵老錢。
“你爸這個人啊,真的,心眼子忒多了!他就你這麼一個閨女,哦,我忘了,他現在好幾個崽了……”
她長唉短嘆的,說得那叫一個傷心:“果果啊,也就媽這麼真心實意地對你了,你以後可一定要記得,媽這一份心啊……我在跟老闆預支我的工資,等支到了,馬上就給你打過去。”
一邊說,一邊訴苦。
說得倆人淚汪汪,恨不能在電話裡抱著大哭一場。
轉頭擦了眼淚,李菊英就踏上了出國的船。
這個訊息傳回北豐,沈如芸都無語了。
“我以為,她至少會給果果交了學費再出國的。”
這樣的話,好歹還能確認她還有幾分良心。
說什麼母女情深,說得那樣好聽,結果辦的事呢?
沒一個是正常人幹得出來的。
陸懷安嗤笑,搖搖頭:“你想多了。”
在李菊英的心裡,人不為已,天誅地滅。
是,她是想認回果果,但那有前提。
前提就是,果果是個大學生,不花她的錢,改回跟她姓,跟她回去把房子和地都弄回來。
像現在這樣,果果不僅還沒大學畢業,甚至還要花她的錢,想認回來?休想。
而且,哪怕是果果已經大學畢業了,也並不防礙她依然嫌棄果果。
“她當初能拋棄果果一次,現在就能拋棄她第二次。”陸懷安闔上報告,神色平靜:“所以,這樣是最好的。”
李菊英的想法,也挺直白的。
直接出國,回頭若是果果已經讀完大學了,她衣錦還鄉,不怕果果不認她。
如果不認的話,她也可以哭訴自己有苦衷,當年是突然外派出國,不是不給她交學費。
如果老錢沒給果果交學費,那更好了,等賺了錢,還怕果果不認她?
順便挑撥他們父女關係,在被父親傷透了心之後,果果肯定更容易接納她。
進可攻,退可守。
不花一毛錢,白得一閨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