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的行為構成故意侵犯他人專利權。
隨後不久,高蘭慧法官宣佈三星需向唐朝賠償1500900800美元,即15億美元。
當然,這並不是最主要的。
最主要的一條審判。
由於三星故意侵犯唐朝專利成立,宣佈全美國市場禁售所有三星侵權產品。
至於三星對唐朝公司的反訴,高蘭慧法官也給出了審判。
不過,這個審判是正面的。
高蘭慧法官認為,三星公司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唐朝公司抄襲他們的產品。
最後做出的決定是,唐朝公司需要向三星賠償0美元。
一場世紀之戰,就此結束。
……
“勝利,勝利……”
這種喜聞樂見的事情,當然很快就已傳至全球。
幾乎是所有唐朝粉絲,都是擊掌稱好。
就連路人對於這樣的審判,也表示支援。
因為,他們認為,抄襲者註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哈哈,可惡的高麗棒了,這就是你抄襲的代價。”
抄吧,抄吧。
當很多時候你們都說,這是韓國的,那也是韓國的,地球都是韓國的時候。
司法機構,就此向三星給出了狠狠一擊。
這是抄襲者的失敗,也是創新者的勝利。
無數粉絲,媒體,一邊高呼,一邊讚美唐朝公司的偉大。
不過,三星在輸掉該官司之後,仍倒是硬氣。他們認為,對於美國給出的判決,他們感到很失望,他們決定向美國上一級法庭申訴,以此收回這樣的審判。同時,他們還會對這一判決提起上訴。
另外,其他一些與三星合作的媒體,以及御用詞人,他們則對於這一場官司,進行了另一種異怪的解讀。在這一篇題目為:三星唐朝之爭,三星失敗,專家會告訴你no當中,某專家認為。與其說是三星公司的失敗,那不說如三星公司的成功。以前,所有人都不敢將三星與唐朝公司相提並論。但是,在這一次官司事件之後,人們發現,三星似乎與唐朝公司平起平坐。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廣告,花十幾億美元,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