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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俘虜怎麼辦? (3 / 3)

道理也簡單,既然殺不得,那留著幹嘛?

若是太平時節,往警察局縣政府一送,也就結了。

現在?

往哪兒送?

眼下光縣政府,明的暗的就有好幾個,個個背後還都有來頭。

有鬼子華中派遣軍搞偽縣政府;有梁鴻志的偽維新政府縣政府,有汪精衛的偽還都政府縣政府,還有南京……呃武漢……哦重慶政府縣政府,這就四支了,還有強人在蘿蔔頭打進來時自己組建的縣政府,當然了,直接被皇軍當成奸細給全殺了,也算求仁得仁。

這幾套班子,其實就是幾個皮包偽政府,平時就明爭暗鬥的厲害,老百姓是敬而遠之,給他們送俘虜過去?

這幾個壞料到時候嘴一翻,說六場勾結新四軍,然後引來鬼子掃蕩可不是鬧著玩的。

這群壞料是真做的出這種傷天害理事情的。

如此一來……

思來想去還真只能放了。

祝為民的算盤不錯,這群人沒了武器,也就是沒了牙的野狗,對周圍人構不成太大威脅,但他們到處流竄反而可以把“保衛三中隊”的名氣擴散出去。

這年頭訊息不靈通,新聞都靠口口相傳,自己的牌子要打出去,必須得有人幫助宣傳,這些死狗倒是可以物盡其用。

之前也有那財迷心竅的,比如劉阿弟就建議把這些傢伙留下,當奴隸派用處,讓他們替大夥盯著大太陽插秧採棉花去,反正糧食有的是,田裡還有西瓜解渴。

被周得同兩眼一瞪:“儂阿是棺材裡伸手死要銅鈿?十幾個棒小夥子放在一起,你不怕他們串聯起來造反?光聽到養兵千日,從來沒聽說養賊千日!再說讓他們插秧採棉花,得讓多少人看著?人少了怕被奪槍,人多了……還不如自己弄呢!”

劉阿弟囁嚅道:“要麼挑了他們的腳筋?這樣可以走路但不能跑,也不影響作活”

“好啊”周得同立刻贊同“好辦法,這是刀,你去挑腳筋,挑完後都算你的人!”,順手一把按住躍躍欲試的馮有福。

可憐的劉阿弟,一輩子連雞都不敢殺,聞言差點沒昏過去。

大家回頭一琢磨,還是佩服祝先生的先見之明,這群俘虜真是個燙手的山芋,除了馬上扔掉還真就沒有別的解決方法。

於是每人給了點路費,分日子分批在鎮各個方向將他們釋放,馮有福凶神惡煞的威脅,若是在被抓到,全部挑斷腳筋後活埋,怕的是萬一他們再次抱團起來形成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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