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是對於沈鳴流這些自信自己可以火起來的練習生,那麼,不管是他們還是背後的公司,都是會直接和寧丹談價格的。
去可以,但錢要到位。
只要你身懷流量,那麼就是和綜藝節目互相成就,必須要給錢。
很明顯,如果現在就籤合同,那麼,給予的報酬幾乎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因為如今的駱墨還是個純新人。
這等於就是一個交易。
駱墨其實很自信,以自己的幾段表演,只要《創造偶像》這個節目的收視不存在問題,自己憑實力也能自然而然地登上微博熱搜!
但實際上,自己登上去的熱搜,和買的熱搜,是兩碼子事。
二者是可以共存的嘛。
或者說,它們是可以相輔相成的。
頻繁登上熱搜,是頂流的一大體現。
駱墨沉吟了一會,最終點了點頭,道:“可以,但我還是想先了解一下這個綜藝,還有整體行程安排,以及我的工作內容。”
“對了,還有合同。”
寧丹笑了笑,覺得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很有意思,比大部分的練習生都要成熟老練。
娛樂圈裡的賊船是出了名的多,很多傻乎乎的人,能被耍得團團轉。
合同裡來點春秋筆法,你更是看都看不出來!
她越來越欣賞這個年輕人了。
實際上,寧丹並不知道駱墨的真實想法。她如果知道的話,或許就不會這麼想了。
駱墨想著的是,娛樂圈裡的人情往來特別重要。
不管怎麼說,他參加了《創造偶像》這個綜藝,便欠下了寧丹人情。
被她潤過,那就是她的人。
這便是束縛,有些事情就會放不開手腳去做。
但如果多些交易,那就無虧無欠,想咋搞就咋搞,就算是玩崩了也方便跑路,心裡也不會有任何負擔。
阿姨,我就是不想負責任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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