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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章 北漢建國 (1 / 2)

2.2.4明確國稅、地稅

後漢朝廷為了解決中央財政赤字的問題,把壓力轉嫁到地方,規定地方財政的盈餘要全數上繳到中央。

這種做法不能解決問題,而是轉移問題,把財政赤字的問題從中央踢給地方,是自欺欺人的做法。而且這麼做還會嚴重影響地方的生產積極性,遲滯地方經濟的發展。

可以說是有百弊而無一利。

郭威在登基詔書中,宣佈廢除這項規定,地方財政的盈餘仍舊留在地方自用,不用再上繳中央。

2.2.5開放邊境貿易

此前,回鶻使團每隔一年來一次中原,名為進貢,實為進貨。中原王朝一般都會禁止民間與其貿易,“外貿”是由朝廷直接壟斷的。這麼做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保護本國金融市場等等。

郭威將此禁令撤銷,宣佈中原百姓可以隨意與這幫老外做生意,等於把國家把利潤讓給了百姓。

2.2.6開放“牛皮禁”

牛皮也是一種重要的戰略物資,可以用來製作鎧甲、戰鼓等物品,所以一直以來都是禁止民間買賣的,而由官府統一收購,按需分配。一來可以防止流入敵國,二來可以獲取一定的利潤。

後唐明宗李嗣源在位時,官府用食鹽來收購民間的牛皮,進一步增加了官府利潤;

後晉以來,連食鹽也省了;顯然,百姓是不願意把如此緊俏的商品免費送給官府的,因此黑市上的“私牛皮”屢禁不止;

後漢規定:凡是買賣私牛皮一寸的,死刑。

郭威採納了宰相李轂的建議,開放“牛皮禁”:

首先,大幅削減“牛皮稅”,只需上繳原來數額的三分之一;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允許民間自由買賣牛皮,當然,這個“自由”也是有限定條件的,那就是不準賣給敵國。

如此一來,朝廷的財政稅收增加了,百姓們的生產生活也更加便捷,一舉兩得。

2.2.7廢除“買宴錢”

“買宴”就是大臣對皇上的公開賄賂,或者說是皇上對大臣的公開敲詐。大臣向皇帝上繳一筆“買宴錢”,然後皇上就請他吃一頓酒席。在當時,“買宴錢”的標準是白銀五百兩、綢緞一千匹,明碼標價。

有的大臣願意巴結權貴,樂意掏這筆錢,而有些較為正直廉潔的大臣對此則很反感,特別是清廉的大臣,不貪汙、不受賄,哪兒來的這麼多錢?

你不掏,皇上會主動碰瓷。比如史書上常見“幸某某私第”,就是皇上去某某大臣家串門做客。皇上到你家來玩兒了,你們家蓬蓽生輝、光宗耀祖,然後……掏錢吧。

另外,地方藩鎮諸侯來京朝覲的時候,皇上當然會略盡地主之誼,請他們吃一頓,然後……掏錢吧。

郭威對此深惡痛絕,估計他沒少被劉家爺們兒敲詐過,他對身邊人說道:“地方官到京師朝見天子,天子理應設宴慰勞,一頓工作餐而已,為何還要向人家收費呢?何況費用還這麼高!從今往後,‘買宴錢’廢除!”

2.2.8裁撤營田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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