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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1章 將相不和 (2 / 2)

宰相蘇逢吉親自起草該條法律,做了進一步的更正,使之成為有史以來最嚴酷的法律:盜賊本人及前後左右的鄰居,包括“一保”之內的居民,全族處斬!

偷個東西,不僅小偷本人被殺全家,他的鄰居也要殺全家。

這是借鑑參考了“保甲連坐”制度。在中國古代,關於“保”的定義略有不同。在唐末,四戶為“鄰”,五戶為“保”。總之,只要有一個人犯法,官府的起步價是誅滅五戶。

草稿擬定後,招致了一片反對聲。蘇逢吉這才迫不得已,恨恨地將“全族”二字抹去,鄰居就不用殺全家了,但家長還是要殺的。

在這條法律的指導下,山東、河北等匪患最嚴重的地區,發生兩起駭人聽聞的案件:

“平陰縣屠村案”

鄆州刑警大隊長(捕賊使)張令柔破獲了一個違法犯罪團伙,順藤摸瓜,追查到了平陰縣(今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然後無情屠殺了十七個村的數百名村民。

“衛州冤案”

在衛州,發現了盜匪,人民群眾自發地組織抵抗,趕跑了盜匪,有十幾個熱心市民前往追趕,結果盜匪逃入山林,不見了蹤跡,這時候,刺史葉仁魯帶兵趕到,一口咬定這十幾人就是盜匪的同夥,不聽辯解、不予調查,直接將他們的腳筋挑斷,然後拋棄在這深山老林,十幾人哀嚎慘叫,過了好幾天之後才死。

衛州冤案發生後,宰相蘇逢吉不僅沒有責備衛州刺史葉仁魯,反而將葉仁魯同志樹立為優秀典型,公開點名褒揚,號召全國官吏向葉仁魯同志學習。

堂堂帝國宰相,一般人印象中文弱、寬厚、包容的迂腐書生,尚且嚴酷無情至此,何況是目不識丁、握手刀槍的武將!

在“向葉仁魯同志學習”的號召下,各級地方官本著“寧可錯殺三千,絕不使一人漏網”的宗旨,製造了無法統計的冤假錯案。

蘇逢吉雖為文官,但他嗜殺的性格很早之前就暴露了。劉知遠未稱帝時,每當過生日或偶有小疾,就會讓蘇逢吉“靜獄”,類似於大赦天下,只不過是在他管轄的一畝三分地之內,把官府積壓的案件處理一下,能結案的必須當場結案,不能結案的也要從簡從快從輕處理,把監獄裡關押的犯人都釋放,就當是放生祈福了。

蘇逢吉來到監獄,下令把所有犯人都殺了,不管所犯何罪,不管輕重,更不管是否冤枉。總之,殺個乾乾淨淨,物理淨獄。

蘇逢吉是一個擁有“智多星”吳用面板的“黑旋風”李逵。但是他文采出眾,思維敏捷,而且善於察言觀色,很會迎合劉知遠,故而深得劉知遠信任。仰仗著劉知遠的寵信和他心狠手辣的行事風格,河東官吏們無人敢冒犯他的威嚴,他的工作效率也因此出奇地高,於是更得劉知遠信任。

蘇逢吉的另一個性格特點是貪婪、視財如命。在他當權的時候,公開受賄、賣官鬻爵,把後漢的官場搞得烏煙瘴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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