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面臨的問題是,這些都只是吉時和易文翰的推論,他們沒有證據。而突破口就在於巫百靈的同夥。上哪去找這個同夥呢?易文翰決定雙管齊下。
警方負責走訪巫百靈的社交圈子,尋找可疑分子;吉時仍然從巫百靈的網路資訊著手,因為很有可能,巫百靈跟這個同夥並不在現實中交往,而是透過網路聯絡。
這一次,有了警方的支援,吉時不單單可以看巫百靈的公開資訊,她的所有實名註冊的賬號,聊天記錄都對吉時這個文檢顧問開放。
回程的途中,吉時就開始了工作,在手機上繼續瀏覽巫百靈的公開網路資訊。他一邊看一邊說:“我覺得巫百靈在網上不太設防,那些她反感別人叫她公主女王的評論她都沒刪。也許公開資訊中,我還有遺漏。”
易文翰也發表看法,“我覺得,這個同夥是邰志斌見過的,也許見過真人,也許見過照片。案發時,邰志斌看到了兇手的面貌,而留下的死亡訊息指向的是巫百靈,也就是說,他有絕對的信心,這個兇手是巫百靈的同夥。”
“你終於肯相信那是死亡訊息了?”吉時調侃。
易文翰白了吉時一眼,陰陽怪氣地說:“是,我一早就該聽吉老師的話,相信那就是死亡訊息。”
吉時滿足地笑笑,繼續埋首看手機。
這一次,吉時又有了新的發現,那就是巫百靈發微博的時間規律,從三年前開始直到眼下,巫百靈的微博有相當一部分是週四至週五的下午一點至三點點多發出,而這些微博大多都是與愛情有關的感悟,莫名其妙的心靈雞湯,像是突發奇想,又或者是摘抄。
吉時在海量的微博中挑出了這麼幾條:
好看的皮囊隨處可見,有趣的靈魂寥寥無幾,趣味相投也好,臭味相投也罷,萬千世界,能遇到個能隨時陪自己去“瘋”的人,那就是三生有幸。
千萬不要以為愛情堅不可摧,在信仰面前,愛情只能屈居第二。而我愛你,就是我的信仰。
浪漫並不需要花很多的錢,而是和對的人分享萬種風景,千般心緒,二人足以。
最幸福的愛是,縱然我是萬人迷,仍然被你一人迷;縱然我是千金軀,仍然為你做羹湯。
千言萬語,只匯成三個字——我愛你。
愛情無需刻意去經營討好,無需對彼此的好千恩萬謝,一切盡在不言中。
我的愛正大光明,你的愛暗度陳倉。我們的愛兩全其美。
假如你記不住你為了愛情而做出來的一件最傻的事,你就不算真正戀愛過;假如你不曾大張旗鼓地宣誓過你的愛,你就不算真正戀愛過。
初遇你時,我正當豆蔻年華。如今韶華不再,但你在,我在,二人足以。
自從遇見你,其他人的話都是靡靡之音,只願與你津津樂道。
不能見面的時候,我也不孤單,因為你的音容笑貌時刻在我眼前,思念你是如此美妙的事,我何樂而不為?
愛情不需要那麼多彎彎繞繞,試探猜疑,兜兜轉轉,而是一錘定音,彼此成為定數之後你來我往,樂在其中。
80歲那年,你給我變了一個最幼稚傻瓜的戲法兒,我卻為你捧場,笑得像個幼稚的傻瓜,我們倆在一起,就是返老還童。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等到我們老到那兒也去不了,就把我們的故事編成童謠,教給我們的曾孫輩傳唱下去。
我撫摸著你光滑細嫩的臉蛋兒,我們是一對兒金童玉女;你撫摸著我稀少花白的頭髮,我們是一雙比翼連枝。
吉時在顛簸的車上看到頭暈眼花,他本想再繼續看下去,用更多的證據以驗證自己的猜測,但無奈實在是體力不支。
易文翰見吉時收起手機,閉目養神,便問:“看你的樣子,有收穫。”
吉時閉著眼說:“的確有。巫百靈與這個同夥的關係,有點像。同夥應該是男性,痴戀巫百靈,哪怕巫百靈嫁給了邰志斌。而巫百靈則是給同夥畫了一張大餅,在微博上以愛情之名給這張大餅添油加料,讓那個同夥對她死心塌地,以為終有一天二人能夠在一起,白頭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