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聲槍響驚動了更多的兔子,一眼望去,似乎到處都有被驚動的兔子四處亂跑。
“嘿,親愛的朋友,這些兔子真的只算是開胃菜。我們只要有足夠的兔子肉燒湯就可以了。我們的目標是蠻羊。而蠻羊的活動區還在前方呢,”湯瑪士說道。“找到那種東西可不容易。知道嗎,前幾年它們還是禁止狩獵的保護動物呢。”
“前幾年?這麼說你也是第一次?”張成這才意識到湯瑪士的意思。
“是的,我知道承認這個有點不好意思,但確實我也是第一次來狩獵蠻羊。”湯瑪士趕緊說道。“不過我狩獵野豬的成績很不錯。”
“除了野豬還有啥?”
“還有鹿,不過其他的動物就不行了。”湯瑪士顯然很遺憾。“其他都是保護動物了。”
他們一邊聊天一邊繼續前行。有順路的兔子就獵殺,但是如果兔子逃跑的方向和他們前進方向不同,他們也就沒太在意。但是哪怕如此,兩個人已經積累了五六隻兔子的戰績。這位射擊教練真的是個神槍手,他有著敏銳的視覺和精準的槍法,基本上一槍一個。而張成的成績要差一些,不過至少也是兩槍就能打中一隻。
駕車馳騁,隨意獵殺,這給人一種無往不利的快感。
半天的行程之後,他們進入了蠻羊活動區的邊緣。按照他們得到的狩獵許可,他們最多能獵殺五隻蠻羊。當然不管是張成還是湯瑪士都認為這樣已經足夠多了。
這個地區要比剛才的看上更蠻荒一些——或者說更乾燥一些。地上的草少了,到處可見裸露而乾燥的紅褐色土層。整個地貌基本上就是荒涼的岩石和沙土。
中午的時候,康恩展現了作為優秀助手的風采。他用非常靈活的方法處理了兩個人的戰利品:將兔子剝皮,去內臟,清洗,最終用一個簡單的瓦罐就地燒了一大罐兔肉湯。五六隻兔子說多不多,但足夠三個人都不需要其他的食物了。
“這個味道倒是很有特色。”張成一邊吃一邊說道。
“印第安的烹飪技術。”湯瑪士回答道。“我們的康恩先生在這方面很擅長。你瞧,親愛的朋友,你的錢沒有白花,這個助手值這個價格。”
助手是值這個價錢,但是……好吧,張成將吐槽的心情按捺下去。其實湯瑪士這個人還不錯,就是喜歡蹭小便宜罷了。奸商是奸商,但是也只是抬高價格的奸商,並非那種毫無下限,為了賺錢坑蒙拐騙無所不為的奸商。
張成注意到康恩將所有兔子內臟和毛皮都隨意的丟棄了。
“這麼做沒事吧?”張成隨口問了一句。
“當然絕對沒問題。”湯瑪士回答道。“你別看這裡似乎很荒蕪,但實際上還是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肉食動物的。這種東西,”他指了指那堆兔子的內臟。“在這裡不會超過一個小時的時間。血腥味會迅速引來肉食者。別說這麼個小東西了,就算是蠻羊也不會有任何區別……哪怕是整個屍體都能在幾個小時內就被啃食殆盡,就剩下一堆骸骨而已。”
“蠻羊……蠻羊比人的體重還重吧?”張成來之前也是稍微瞭解一下狩獵的內容的。
“是啊,蠻羊都如此,更別說人了。”湯瑪士聳聳肩。“看著這片曠野,我就會有一種本能的聯想:曾經有很多人,以後也會有很多人,就這麼孤零零的,無人知曉的死在這片曠野裡。哈哈哈……”他大笑起來。“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想來這裡打獵,危險而神秘,這才是適合男人的運動不是嗎?”
不過這個“危險”,只是存在於理論上,存在於人類的感覺中。看著身後的摩托車,看著滿載各種物資和助手的汽車,再聯想到手中的獵槍,沒人會真的認為這種狩獵有多危險。哪怕最糟糕的情況,那也可以透過車載的電話聯絡救援的。
而穿越就不是如此了。
簡單而美味的兔肉午餐之後,他們在太陽最烈的中午休息了一個小時,然後繼續驅車前進。雖然太陽有點毒辣,但是因為車速快的緣故,空氣流動速度快,幾乎感覺不到炎熱。
下午兩點左右,透過車載的點位系統獲知,他們已經進入預定狩獵區的範圍了。湯瑪士站在車邊,開始為預定的狩獵做最後的準備。和野兔那種小動物不同,狩獵大型獵物需要合適的大口徑槍械。湯瑪士為自己準備的是一把不知道型號,但是看著就很古樸的單發獵槍。而張成是一把滿是現代化氣息,帶著瞄準鏡的槍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