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之下,鐵騎飛馳。
騎著摩托車在無人的曠野賓士確實是一件享受。湯瑪士開在張成前面,不停的發出一聲聲快意的高喊聲。張成開車技術較差,但是疾馳在曠野之中,確實極大滿足了人類的某種天性。
“知道嗎,張成,我其實想這麼自由自在的開車已經很久了!”湯瑪士一邊開車一邊大聲的說道。“這確實很棒,不是嗎?”
在他們身後較遠處,一輛越野吉普車正跟在後面。開車的是一位沉默寡言,斑白頭髮,大概五十來歲的中年白種男人。湯瑪士介紹名字叫康恩。不過話說回來,雖然他確實是個白人,但湯瑪士卻說明這位康恩先生有印第安血統,在這個區域內是享受特權的。不止如此,湯瑪士還再三炫耀的表示這位是這個地方能找到的最好的狩獵及野外生活助手。康恩不懂華文,不過湯瑪士可以居中翻譯。
這趟旅途準備的頗為周全。吉普車上有帳篷和其他各種裝備。他們要在這片荒郊野外度過兩天一夜的狩獵時光,預計要明天天黑才能回來。至於食物,車上只有簡單的罐頭食品,但是湯瑪士強調這根本就是多餘的。不管在這個狩獵區域遇到什麼,他們將享受野味大餐。
“我也這麼認為!”張成回答道。這種速度的快樂暫時驅走了所有的陰雲。
這片原野地勢開闊而平坦,亂石堆、灌木叢以及土溝之類障礙極少,正是所謂一馬平川。放古代,這裡是騎馬馳騁的好地方,當然現代的車輛更棒。
摩托車和汽車的引擎聲似乎驚動了什麼。遠處能看到有模糊的身影在動。
“親愛的朋友,看樣子我們有獵物啦。第一個讓給我怎麼樣?”湯瑪士說道。
“好的!”張成回答。
他們兩個駕駛著摩托車迅速衝著那個草原上跳動的影子追逐而去。幾分鐘時間,那個身影就暴露在視野裡:不是別的,正是一隻野兔。
“午餐我們可以試試兔肉湯。”湯瑪士大聲說道。他在靠邊一個位置停車,然後舉起獵槍,瞄準。伴隨著一聲槍響,兔子身體如遭雷擊,瞬間就不動了。
就算是張成也承認湯瑪士確實有一手好槍法。當然人家是射擊教練,這種程度很正常。
湯瑪士很快將他的戰利品放到了摩托車上——張成注意到兔子被準確的一槍爆頭。
“湯瑪士,這是你最得意的一槍了吧?”張成隨口問道。
“不,我最得意的一槍是兩年前,”湯瑪士被獵殺的喜悅弄得很興奮,也就沒隱瞞了。“是中東戰場上,我在四百米的距離用一發子彈打碎了對方坦克的感測器。坦克的炮口已經差一點就指向我們了……那一槍救了我們整個隊伍,就連我都沒信心再來同樣的一槍了。”
“坦克?可是兩年前……合眾國軍隊在兩年前在那邊和誰打?”
“不是合眾國,是軍事承包商。”湯瑪士說道。“或者用你更熟悉的話來說,是僱傭兵!”
“你當過僱傭兵?”
“哈,是的。我承認我後悔了,但是那個時候我們很多軍隊裡傻瓜都被那群死亡販子用高價打動了。你知道他們給了我多少薪水嗎?不過我的槍法對得起那份薪水!”湯瑪士說道。他環顧四周,剛才的槍聲似乎驚動了更多的野獸。“親愛的朋友,你看,那邊又有東西了。”
張成順著湯瑪士所指方向望去,只見遠處又有一個身影在跳動。他也開車追了上去。果然,那也是一隻兔子。張成學著湯瑪士的動作,不過他追的比湯瑪士更近一些。停車,舉槍瞄準……然後扣下扳機!
兔子向上高高一跳,然後落地翻滾兩週就不動了。
張成也開車向前,滿懷喜悅的從地上撿起了自己的戰利品。
在曠野之上追獵,確實有著一種難以言喻的快樂。就像是人類某種天賦的本能一樣。追逐獵物,殺死獵物,這就是人類站在食物鏈巔峰的最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