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Vice不對Facebook進行內容的投放,或者只是“試點性”、“試讀性”的內容投放,使用者如果想看更多Vice的精彩內容,請跳轉到Vice的網站上,註冊成為Vice的使用者。
這才能真正的完成使用者的轉化。
才能讓Vice真正的形成屬於自己的使用者群,建立起屬於自身的內容品牌。
在周不器的提點下,奈飛在做流媒體的時候,也很需要網際網路流量巨頭的渠道支援,在Facebook、推特、Helo、YouTu、美國線上等大平臺上都開通了賬號。
不過,並沒有提供完整的內容。
要麼是預告片。
要麼是《紙牌屋》的第一集。
要麼是剪輯片。
總之,跟渠道方的合作,不是向渠道提供內容,而是要向渠道提供有能夠為自身品牌宣傳的內容,從而吸引渠道方數以億計的龐大使用者們,能夠進行網站的跳轉。
想看更多完整版的內容,一定要跳到奈飛上成為奈飛的會員使用者才行。
這樣的策略,在推廣起來會很麻煩。
畢竟中間隔著一道跳轉。
跳轉會導致大量的使用者流失。
可從長遠的利益出發,一定要這麼幹,一定要引導使用者跳轉,不能直接在渠道方的平臺上就把內容給看了。
否則這又跟傳統模式一樣了,又成了渠道控制內容。
就像抖音和番茄。
這是一家公司旗下的兩款產品,可是如果讀者在抖音的渠道里被一部給吸引了,不能直接在抖音直接閱讀,想看完整版,就一定要經歷一次跳轉,去跳到番茄上才行。
哪怕很多人看到跳轉會嫌麻煩,就不看了;哪怕雙方是一家的,也一定要跳轉。
這才是真正的網際網路邏輯,番茄平臺是由真正的網際網路團隊在運營。
可有的站就不行了。
是媒體人在運營,而不是網際網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