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不器不認為這是個正確的理由,說道:“消耗流量過多?這個邏輯無厘頭。實際上,哪怕紫微星佔到了90%的流量,運營商都不能夠用佔用流量過多的名義來限制,因為這沒有違背流量的商業模式——使用者已為流量付費。”
郭鵬飛道:“使用者是使用者,企業是企業。畢竟從道理上來說,網際網路公司消耗了運營商30%的流量,就應該為運營商帶來帶來30%的收入;消耗了50%流量,就應該為運營商帶來50%的收入。”
孟厚坤不以為然,“哪有這樣的道理?使用者已經付費了,使用者花錢購買的流量,他們想花在哪裡,就可以花在哪裡,這是消費者的選擇!總不能去引導消費者,說是這個產品我賺錢太少,你們儘量別用;那個產品我們可以賺大錢,你們快快都來使用。”
郭鵬飛就很無奈的說:“可實際上,運營商根本就賺不到多少流量費。使用者們上網,更多時候都是在使用WiFi。”
“WiFi的寬頻那不是也花錢買的?”
“可那是買斷制。”
“呃……”
周不器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郭鵬飛接著說:“從企業來說,我們使用的所有流量消耗,也是買斷制,這就成為了運營商們巨大的運營包袱。”
“有點道理。”
周不器點了點頭。
這樣一說,就的確有一些道理了。
微信要消耗流量,是兩頭都消耗。使用者和使用者之間發微信,要透過紫微星的伺服器來處理,而伺服器在服務的過程中,有一個接收、傳送的過程。
比如使用者甲發了一條資訊,1KB大小,消耗了1KB的流量。
伺服器這邊接收了1KB的內容,並把這1KB的內容傳送給乙。使用者乙接到1KB大小的內容,也消耗了1KB的流量。
在這個過程裡,使用者甲消耗了1KB的流量,使用者乙消耗了1KB的流量,兩人就完成了1KB內容的傳輸。
紫微星作為服務方,在接收和傳送的過程裡,各自消耗了1KB的流量,總共消耗了2KB的流量。
所有的流量都是由運營商來提供,所有的流量都有成本。
資料在網際網路上傳輸,就跟卡車在高速公路上跑運輸一樣,都有司機費、服務費、過路費、燃油費和汽車折損。
在這個過程中,就算使用者甲和使用者乙購買的都是運營商的流量套餐……運營商靠這個賺到了流量費。
可更大頭的是紫微星。
甲乙加在一起的流量消耗,才跟紫微星持平。
可紫微星是公司,這邊採用的是買斷制。就是不管公司消耗了多少流量,支付的費用都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