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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收了姜寧 (4 / 5)

“沒事。”林尋搖頭,淡淡道:“你告訴他們,要買可以,但要一個月以後。”

知道是華為要買,他也不奇怪為什麼要買斷全部版權了。

如果不賣斷全部版權,那就代表其他手機商同樣可以買這首歌,要是被競爭對手買了去,兩家宣傳的時候都是一樣歌,那樂子就大了。

“對了,幫我帶句話。”林尋突然叫住姜寧:“問他們缺不缺代言人,我可以免費代兩年。”

姜寧長大嘴巴:“你瘋了吧,免費,你知道你的身價是多少錢?”

華為手機不是沒有代言人,主打系列就是胡戈代言的,一年上千萬。

林尋不管是人氣還是流量,屬於娛樂圈最頂尖那一批,代言這種產品,一年沒幾千萬根本拿不下他。

就在,還得看這個產品有沒有名氣,值不值得代言。

要是產品名氣不高,錢再多都不去。

好傢伙,現在他一句話就是兩年免費,七八千萬沒了,買一首歌送一個代言是吧?

大哥,你做慈善呢?

“照做,就當是我支援國產品牌吧。”

說完,林尋目光收回,重新回到工作。

“你牛。”姜寧服氣,突然覺得一首歌一個億也沒多少。

幾千萬在林尋嘴裡跟幾十塊似的,壓根不在意。

她是越來越看不透林尋了,像這樣的藝人,她從來沒遇到過,也沒聽說過。

要說林尋是為了代言產品提高曝光率,她第一個不信,因為至今為止,林尋籤的代言在合約到期後他就沒有再續約過。

哪怕對方加錢求著他代言。

幾個小時後,姜寧帶著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到林尋面前。

“林先生你好,聽說你要免費代言我們的產品,任董知道後很感動,讓我一定說句謝謝。”

“客氣了,一個代言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大事,舉手之勞。”

“對你來說舉手之勞,對我們來說算是幫了大忙,董事長說了,代言該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能少。”

“啊這!”林尋看向姜寧。

“我說,你不要錢,人家堅持要給。”姜寧無奈。

“林先生,這是我們新系列手機代言合同,董事長說,你要是願意,可以成為華夏區的終身代言人。”

看了姜寧,又看了眼前這人,林尋嘆口氣:“承蒙任董看得起,合同我簽了,替我轉謝。”

他只是無心之舉,沒想到對方會讓他做終身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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