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一句話,小子,你得罪我了,大家走著瞧。
對此林尋一點不在意,在娛樂圈混誰還沒幾個仇人,有時候你不主動得罪人,人就要得罪你。
再說,這件事明明是他們先挑起來的。
用老郭的話說就是,你打我一拳,我擋了,你嫌我擋得太用力,傷了你的手,是你不對。
我可去你大爺的!
“林尋,大好事!”
燕京公司,林尋坐在辦公室辦公,姜寧門也不敲跑進來。
“有人要買你的歌版權。”
“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你自己處理就好。”林尋眼睛放在電腦上,平淡說道。
只是歌曲版權版權而已,這幾年他賣太多了,人家拿去做影視劇插曲,主題曲啥的,一首幾萬幾十萬不等,賺不了多少錢,他也不太在意。
情緒有點激動,姜寧說話不利索:“不是,是,是,半個月前你釋出的我的夢。”
“跟他們說不賣。”
開什麼玩笑,這首歌國外還在盈利期,現在每天幾百萬進賬。
就算要賣,也是一兩個月以後,而且看對方的商業用途在什麼地方。
“他們出一個億。”
眼皮一跳,林尋放下滑鼠,緩緩扭頭看向姜寧:“多少?”
“一億,全部版權買斷。”姜寧興奮說道。
一億,就為了買一首歌版權,林尋這是把音樂賣到史無前例,放眼全球都沒這個價。
可以申請個吉利斯記錄了。。
端起桌上的水杯,林尋抿了一口,平復心情:“不會是哪個財大氣粗的女粉絲吧?”
一個億買一首歌,一般人幹不出來這種事。
他只能歸結在某個多金,瘋狂的女粉絲身上。
畢竟這個年頭,粉絲做什麼事都不奇怪,比如早些年有粉絲追星,逼得家裡買房,父母賣血的。
還有粉絲自己花錢拍電影,自己當女主,請偶像當男主,來幾場吻戲啥的。
“不是,是華為公司,他們有一款手機即將釋出,想用我的夢當手機鈴聲,英文版的賣國外,中文版賣國內。”
姜寧一口氣說完。
“這樣啊,看來我這雙蝴蝶翅膀煽得還是不夠大。”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