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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金鷹獎 (3 / 4)

“兩個代言一個登臺演出,具體時間我發你和楊超月手機上。”

拿起合同,林尋坐在沙發上細看,倒不是看合同有沒問題,經過姜寧和楊欣兩道手,到他這各方面早弄好了。

看一遍只是讓他對代言產品多少有點印象,在公共場合儘量不用此類產品,免得賠錢。

“不用,發給我吧,楊超月放假了。”

“放假?”楊欣扭頭,“你把她炒了?”

楊超月作為她手下第一個藝人,還是挺捨不得,本來想忙過這段時間好好培養一下的。

“不是,讓她找個音樂老師學音樂,你是不知道那丫頭有多瘋,今天主動找我買歌。”

“哈哈,倒是符合她的性格,那你準備給她寫了嗎?”

她瞭解林尋,從來不做無意義的事,如果不打算捧楊超月,就不會讓楊超月去學音樂了。

“再說吧,時機還沒到,咦,金鷹獎頒獎晚會獻唱。”

林尋倒是沒想到登臺演出活動會是去金鷹獎晚會唱歌。

一分錢演出費沒有!

很湘南衛視。

作為作為國內電視臺龍頭一哥,湘南衛視邀請藝人大部分都是不花錢的。

比如天天向上,快樂大本營,還有一些臺裡主辦的綜藝,請明星藝人都不掏錢。

沒辦法,名氣和收視擺在哪兒,別說不給錢,倒貼錢找門路上他們綜藝的藝人多的是。

大家各取所需,一方要爆光,一方要收視,正常。

“對,金鷹獎頒獎晚會,主辦方特意點的你名字,雖然沒片酬,但關注度大,好好表現啊。”

“另外這次不止請了你一個歌手,還有其他藝人,去了唱完歌走人,別惹事。”

聽著楊欣不放心的口氣,林尋問:“有仇家嗎?”

他一共沒得罪幾個人,思來想去就那幾位了。

“哈哈,也不算仇家,冤家宜解不宜結,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鬧僵了不好收場。”

翹著二郎腿,林尋後背靠沙發,輕鬆道:“他們還沒涼呢?”

“涼什麼,人家正紅。”楊欣眼珠子一轉:“你是不是得到什麼訊息?”

“也不算訊息吧,不出意外的話他們可能要涼一段時間。”

楊欣屁股從辦公椅上離開,坐到林尋身邊,像個好奇寶寶一樣:“說說。”

“沒什麼,就是前段時間跟你大伯提了一嘴稅的事。”

“沒過多久汪洋告訴我,同行中有導演被私下約談。”

“可能開始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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