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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金鷹獎 (2 / 4)

“你這人就這一點好,臉皮厚。”

林尋有時候很佩服楊超月的心大,明明很普通,卻充滿自信。

不是損她,是真的佩服。

“我這段時間活動不多,用不著你,給你預支兩萬塊錢,找個音樂老師補習一下吧。”

“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你什麼都不懂,給你寫一首歌,你總不能一輩子唱一首吧,唱完怎麼辦?”

“誰家年三十不吃頓餃子,但得天天吃才行啊,給你一首歌你紅一段時間,然後又涼,那叫什麼事。”

毫無疑問,楊超月是有混娛樂圈天賦的,不然前世她也不會成為頂流。

只是現在太嫩了,需要磨鍊。

而且也沒有她出道的機會。

“嗯嗯,我會努力的。”楊超月給自己加油打氣。

她不想一輩子當助理,特別是看到馮提墨因為一首歌大火,燃起了她那顆一直躁動不安的心。

如果不曾見過光明,她能忍受黑暗。

錯就錯在她上過舞臺,楊欣給她安排過好幾次商業活動,參加過媒體採訪,進過劇組。

感受過明星的待遇,在回到助理生活,這種落差不是一般大。

今天開口就是想看看林尋態度。

都說她傻,其實她不傻,大部分時候機智一批。

人家林尋又不是憨批,一首歌大幾百萬,說賒賬給她就給她。

看似不自量力的要歌,其實包含她的小心思,就是想看看林尋對她的態度,有沒有可能再回到舞臺上。

結果嘛,雖然說話難聽,但她很開心。

“去吧,天天在我面前轉來轉去我也煩。”林尋不耐煩擺手。

“這就走,這就走。”楊超月嘻嘻笑笑出門,走的時候還不忘帶著垃圾袋出去。

吃完飯,楊欣打來電話,讓林尋去公司籤份合同。

披上外套,林尋從鞋櫃裡拿出車鑰匙下樓。

那輛紅色的奧迪他不喜歡,重新買了一輛幾十萬的代步車。

對車他沒什麼追求,看著舒服,過得去就行。

……

楊欣除了是工作助理,也是林尋明面上的代言人,少不了經常和姜寧打交道。

嫌她隔三差五的跑來跑去麻煩,姜寧在公司給她開了一個辦公室,讓她在這辦公,兩人也方便交流。

林尋推開辦公室門,楊欣正在電腦前工作,餘光暼了一眼,把手邊幾份合同推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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