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娟厲聲道:“連話都說不清楚了嗎?在這最後時刻,你連吼我罵我的力氣都已經沒有了嗎?我還真沒想到,一向倨傲的你,會變成這副宛如喪家犬的模樣。
我說了這麼多,你也應該知道了,仇世的搭檔並不是肖淺裳,而是我。所以仇世拿到惡念之花之後,我也能獲取‘念’。這也是我為什麼忽然懂得‘念’的使用的原因。
呃……我好像把該說的都說完了,你現在應該沒有任何疑問了。
現在遊戲才進行五個小時多一點,距離遊戲結束還有接近一個小時。這期間你是很難熬的,可以說是生不如死。甚至我都不確定,你現在還能不能聽清我說的話。不過你放心,我會減少你的痛苦,提前結束遊戲。
你的推論中,楊佑文是殺死喻香香的兇手,如果我寫下他的名字,你就活過來了。可是我不能這麼做呢,如果你活過來,我就死定了。因為我無比相信,你現在恨不得把我大卸八塊,挫骨揚灰。所以你幫我選一個答案吧,是填簡付生還是填賀秋燕?”
沈星暮的雙眼已遍佈血絲,變得殷紅觸目。
他努力張開嘴,斷斷續續地問出“為什麼”三個字。
徐小娟臉色閃過驚訝,旋即掩嘴嘲笑道:“你到現在還不知道我為什麼會和仇世組成搭檔嗎?這麼簡單的問題,居然還要我親口解答?”
沈星暮艱澀道:“告、告訴我。”
徐小娟的臉上泛起冷漠,用宛如積雪一般冷冰的聲線說道:“你查過我的過往,知道我曾是蟄城嶽縣的夢幻酒吧裡的陪酒姑娘。
我對你們說的話大多數都是真的。我十三歲離開村子,前往充滿未知與恐怖的陌生城市打工賺錢。可是我在外地沒有親人朋友,沒人會幫我,而且我年紀小,也沒地方會收我這樣的女童工。所以我變成了城市裡的拾荒者,和一個同樣可憐的老頭子一起撿破爛。
遇到那個老頭子,可能是我這輩子經歷過的、最幸運也最幸福的事情。可惜三年後,那個老頭子的女兒找來了,要接他走。他把這些年拾荒攢下來的錢都給了我,還求他女兒替我辦個身份證,找個正當的工作,讓我可以活下去。
他女兒可不是什麼好東西,不然他也不會在城市裡拾荒那麼多年。我能猜到,他女兒會去接他,一方面是受不了輿論,另一方面則是老頭子本就活不久了,不會給她造成太大負擔。
所以雖然她答應了老頭子的請求,替我辦了一張假身份證,卻沒給我找正當的工作,反而把我介紹到夢幻酒吧去做陪酒姑娘,收走了一筆豐厚的介紹費。
你永遠無法想象,我在夢幻酒吧的那兩年是怎麼過的。
每天我都穿得光鮮漂亮,打扮得花枝招展,明明只有十六歲,卻好像二十歲的成熟姑娘一樣。
酒吧的客人對我毛手毛腳,逼我喝酒,我不聽話就扇我耳光。我惹得客人不高興,酒吧老闆和經理也會對我拳打腳踢。
我自己都不知道,那兩年捱了多少打,反正痛得睡不著、悄悄流眼淚的夜晚多不勝數。
幸好我長得還不錯,臉打壞了就沒辦法接客了,所以後來雖然我也經常捱打,但很少被扇耳光。
那些客人對我來說就像惡魔,每個人都長著一張像老虎一樣猙獰的臉。而讓我記憶最深刻的是一個名字叫唐冠的死胖子。
你知道他多可惡嗎?居然用帶刺的鞭子抽我,像抽陀螺一樣,抽得我全身上下都是血痕,三五天下不了床都是家常便飯。
我無數次想逃離那裡,可是酒吧老闆不讓我走,我一說就打我,我偷偷跑也會被抓回去,然後又挨一頓毒打。老闆說,老頭子的女兒收了高額的介紹費,我必須幫他把錢賺回來,不然不會放我走。
我曾想過自殺,原以為早已不怕疼的我,直接找把小刀子劃破喉嚨就輕輕鬆鬆解脫了。可真當我用刀抵著脖子時,卻害怕了。
我怕活下去,也怕死。到最後求生的本能戰勝了求死的心,我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樣,飽受無盡的鞭打與欺辱活了下來。
我遇到了一個叫鄭直的男人,他穿著端莊,舉止優雅,經常點我陪酒,卻從不打我,也不碰我,反而溫言細語地與我聊天。
他是我見過的、最奇怪的客人,我以為他和他的名字一樣正直。
所以他成了我生命中的光。我緊緊地抓住他,希望他能帶我離開這個可怕的地方。
他說他做投資,最近資金週轉出了問題,拿不出足夠的錢找酒吧老闆談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