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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四章 相國寺的因果 (3 / 3)

“殿下,與民爭利的措辭不是一個人陳述過,是很多很多的奏摺。”

與民爭利?好大的帽子!老哥仨說的很坦誠,可趙曦聽得很噁心。

施捨點粥,然後把百姓的口糧地糊弄了,那就不是與民爭利?

趙曦沒用過一次皇權,甚至州府郡縣的權利都沒怎麼借用。

玩商賈之道嘛……這時候說自己與民爭利?

趙曦真想問問,誰能如此的恬不知恥!

酒喝的高了,話還真是有些掏心窩,或許說這幾位早想這般絮叨一次了,或者說交心更契合。

只是,沒看到太子殿下的愧疚和感激,反倒是有一種勇往直前的狠戾。

“殿下,商賈說是國朝稅入之本也不為過。吾等將奏摺留中不發,也是知太子殿下用心良苦。”

“只是……只是聽聞如今糧商從相國寺借印子錢,都不曾借到。商貿蕭條,也非太子殿下所願吧?”

“如今,殿下有釀酒之法,因糧食之因而為推而廣之的新酒,如今也可施行。只是希望殿下可收購商賈之存糧,以確保國朝商貿興盛。”

收購糧食,本就是趙曦準備好的後手,問題是……

“相國寺不借印子錢?”

“非也,聽聞相國寺融了新幣為佛像鍍金身……按說不應該耗費至相國寺困頓的。”

“噗呲……”

不止是趙曦,整個護衛營的幾位,全部噴了……相國寺居然融新幣去鍍金身?

“殿下……”

“國朝銅錢常被人融而賣銅器,故,新幣採用雙層合金之法。融新幣得銅不足舊幣三成。”

國朝對於錢幣是有相關律法的,甚至外運錢幣都是大罪。

而相國寺……居然融了新幣!說不能說,錢是已經沒了。

嘿嘿,這應該算是他們所說的因果吧?

我成了仁宗之子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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