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擱以前,陸長歌還真不會放過這種吃軟飯的機會。
一度,他的夢想就是被富婆包養。
為此還努力的鍛鍊過身體。
因為聽說走腎的小夥子,後來都骨瘦如柴。
難啊!
那大姨媽真是救命用的。
但此時卻也不會,
自己爸爸就已經很有錢了,找個可愛溫柔又好欺負的不好嗎?
其實他還不太瞭解鄭叔的那個女兒,只是現在聽起來感覺相當不靠譜的樣子,
具體是怎麼不靠譜則不曉得。
記憶中,小時候他們是在一起玩過的,那也是個扎著雙馬尾,穿著連衣裙的小女孩兒,
怎麼現在就成這個樣子了?
略過這茬不提,
陸長歌發現,這三人之間的友誼的確非比尋常,可能戰友情的確不太一樣,
不知道有沒有發生過誰救誰命的這種情節,
萬一要是鄭叔救過陸爸的命,那感激起來,說不定真把他這個兒子給賠出去。
“長歌,來。”鄭叔指著他說:“你講完了零售,再說說房地產,我感覺到,你這孩子是有商業天分的。”
王旭深以為然,“長歌至少是不牴觸,現在很多孩子生活條件好了,不缺錢花,吃苦做生意的動力太缺乏了。”
“關於這個……”陸長歌也不謙虛了,“我的確是覺得做生意並不無趣,尤其我是個男人,透過做生意,我才能讓自己一步步擺脫男孩兒的幼稚,變成一個像你們一樣成熟的男人。”
陸知遠點點頭,
孺子可教。
“我現在就是來不及了,不然我真想再生個兒子。”鄭健越看越喜歡,越喜歡就越難受。
至於說他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