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徒手的武藝,統稱為“白打”。歷代“十八般武藝”中所指的這些種目,並未能包括武器的全部。例如,飛刀、袖箭、三尖兩刃刀、橛、匕首、鴛鴦鉞、陰陽銳、狀元筆、鐵尺、繩鏢、三節棍等均未包括。至於武俠家筆下創造的許多“奇門兵器”,就更難以盡收了
一弓:馬箭、袖箭、步箭、
二弩:弩箭、諸葛弩、斗子弩、俚弩。
三槍:長槍、叉槍、火槍、蛇槍、看槍、標槍、線槍、神槍、戟槍、勾鐮槍、拒馬槍、飛槍。
四刀:大砍刀(長刀)、斬 馬刀、腰刀、桿刀、朴刀、鉤刀、眉刀、匕首、刀、三尖刀。飛刀。
五劍。六矛。七盾。八斧。九鉞。十戟。十一鞭。十二鐧。
十三槁(撾):骨朵、錘、錐、椎、鏈子錘(流星錘)、蒜頭錘、骨朵錘、臥錘、重錘。十四棍:雙頭棍、操鉤棍、狼牙棍、悶棍、腳棍、齊眉棍。
十五叉。十六鈀:鐺鈀、鈀、扒、省鈀、鏟、月牙鏟、馬叉。十七綿繩套索。十八白打。十八般兵器——劍
從以上各說看,十八般武藝所列兵器大同小異,形式和內容卻十分豐富。有長器械,短器械。軟器械、雙器械;有帶鉤的、帶刺的、帶尖的、帶刀的、有明的、暗的;有攻的、防的;有打的、殺得擊的、射的、擋的。 可見,十八般武藝所列兵器,是古代大師的兵器(約有四百多種)中,在實戰時最常用的一部分。
刀:刀是我國最早出現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劃、刮,或割獸皮之用。殷商的銅刀就脫胎於原始的石刀,並出現了大型的戰刀。 刀的最初形態,與鉞非常接近。到春秋戰國時期,刀的形狀發生巨大變化,兩漢時,刀逐漸發展為步兵的主戰兵器之一,同時出現了許多不同形式的長柄刀。現泛指可用於切、削、割、剁的工具,與匕合稱亦為膳食器。
槍:中國古代兵器之一,武術長器械。屬於一種長柄的刺擊兵器。由古代兵器矛演變而來。到了晚清,長槍趨於簡單,偏重扁鏃形刃,圓底筒,直到今天武術運動就是使用這種型別。到了21世紀,流行的槍有大槍、花槍、雙頭槍、短槍、雙槍、鉤、槍等。槍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撻、抨、纏、圈、攔、拿、撲、點、撥、舞花等。
劍:是一種兵器。開雙刃身直頭尖,橫豎可傷人,擊刺可透甲。兇險異常,生而為殺。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稱。古代的劍由金屬製成,長條形,前端尖,後端安有短柄,兩邊有刃。現在作為擊劍運動用的劍,劍身為細長的鋼條,頂端為一小圓球,無刃。
戟:是戈和矛的合體,也就是在戈的頭部再裝矛尖。具有勾啄和刺擊雙重功能的格鬥兵器,殺傷力比戈和矛都要強。戟地出現在我國推動了戰國時期的到來。春秋戰國時期多為青銅戟,大量用於車戰,為”車戰五兵”之一。西漢出現鋼鐵戟,為漢代步兵和騎兵必備格鬥兵器。東晉十六國時期,少數民族入侵,軍隊中戟逐漸為刀所取代。後世仍作為儀仗器具。
斧、鉞通常被聯稱,二者的形制相似都是用來劈砍的長兵器。區別在於鉞是一種大斧,刃部寬闊,呈半月形,更多地用作禮兵器。由於斧和鉞演練起來比較笨重,加之很多傳統套路已失傳瀕於失傳,故在武林中已很少見。現今在香港流傳的套路有山東螳螂派的旋風雙斧和開山斧。斧鉞還被用作刑具。
銊:銊頭較斧大三之一,杆端比斧多一矛頭,長約一尺六寸,故銊杆長於斧杆者亦尺六七寸。春秋、戰國時,銊出土較多,但已漸失其戰器性質,而變為儀仗飾品及明堂禮樂舞蹈之用。這是因為刀劍廣泛應用在戰場,而使笨重的銊退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