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和小張走訪了幾家丟東西的,說的都差不多,有的是臨時將東西放一下,一轉眼就沒了,有的是中午或晚上睡覺時丟的,門關的好好的,根本沒見有人來,東西就不翼而飛了。
三人組,眼鏡是主腦,小張是司機,我跟著專管記錄,因為我當過老師,全所都認為我文筆不錯,其實我的文字功底一塌糊塗,不僅字寫的爛,寫的文章更是狗屁不通,自己都懷疑當初是怎麼能應聘上教師的。
走訪完發現,丟的手機和首飾很是奇怪,因為小偷只偷手機和首飾,一塊放著的筆記本,甚至平板電腦都不拿,那個可比手機值錢吧?
小偷只偷手機,而且不論檔次和式樣,只要是手機,連幾十塊錢的老年機都偷。偷首飾時,更是金銀玉器不論貴賤,連假貨都偷,甚至連地攤上那種幾塊錢的塑膠首飾也拿。
看來,這是一個有個性的賊。
吃晚飯的時候,把資訊反饋給大家後,大家都起了興趣,議論起來。
戶籍室民警老馬突然問我道:“這些人家裡,說沒有說丟過現金?”
這一問,我倒想起來,有一家人說金項鍊是和現金放一起的,結果錢沒丟。
看來,這是一個有怪癖的賊。
老馬嘿嘿笑著,開玩笑說:“小心啊,這個賊可能真不是人類哦!因為不認得錢,偷了沒用!”
“這麼說偷東西的真是鬼啊!只有鬼認為現金對它們才沒有用啊!”有同事嚇唬我們道。
開玩笑歸玩笑,事情還得去辦。三個人商量了一下,手機和首飾的案子暫時沒有頭緒,先放一下。先把有頭緒的,陳老闆肉店的事處理了。
晚飯後,我和小張去肉店蹲守,專等著那黑貓前來自投羅網。
這個陳老闆也不太像話,我們二個趴在內間屋裡的監控顯示屏前盯著,他卻自在自得的打遊戲,那網路遊戲裡不時傳出哼哈嗨呀的聲音,我越聽越心煩。
我是很討厭網路遊戲的,我以前找工作時也曾染上網遊的癮,被騙了不少錢,還耽誤了大好青春,這陳老闆咋現在還這麼痴迷呢?
夜裡12點,陳老闆打遊戲累了,起身開始吃夜宵。他裡間屋的地上有幾捆啤酒,他割下二大塊熟牛肉,再倒上鮮紅的辣椒醬,隨後招呼我們過去一起吃。我擺手拒絕,我是從不吃牛羊肉的,且晚上也不吃東西。小張倒不客氣,過去又跟他對飲起來。
吃夜宵的時候,竟還有不少人來買熟鹹肉,陳老闆說這些人都是棋牌室裡的賭博鬼,或是夜場裡的色鬼,玩餓了過來買肉回去加餐的,這類人沒有牛肉撐不起身子。買肉送啤酒,看來陳老闆還怪會做生意。
吃過後,陳老闆繼續玩遊戲,說今天夜裡不睡覺,要打一夜團戰。小張玩了一會手機,竟趴在桌上睡著了。
下半夜,仍有人來店裡買菜,都是開著車來的,有男人也有女人,陳老闆說這些都是開黑計程車的司機。但買肉送涼拌小菜,比如豬耳朵,內臟下水什麼的。陳老闆又對我說這些人乾的都是髒活,喜歡吃這些東西,來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