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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秦月兒的求助 (2 / 6)

“三哥,怎麼好好的想起做練習生的選秀節目呢?

咱們不是應該繼續延續《樂夏》的勢頭,接著做一個音樂綜藝嗎?”紀方寧問道。

秦川解釋道:“《樂夏》還在播出,後面演唱會還需節目熱度支援,樂隊音樂文化推廣,也還需要繼續發酵。

不能自己作個同類節目出來,沖淡《樂夏》的影響力。”

“三兒,那為何不做個歌手的選秀節目呢?”大東也開口問道。

秦川繼續解釋:“歌手選秀,本質上還是音樂綜藝節目。

就算要做,也要等《樂夏》的影響力發展到最大效果後再說。

而這個練習生選秀節目,本質上其實是個真人秀節目。

除了舞臺表演的內容外,其實都算不上音樂綜藝節目。

這才是我確定做這個專案的原因。

因為不會對《樂夏》產生很大沖擊。

而且偶像團體文化,在高麗國和霓虹國這些年的推廣下,也到了要開花結果的時候。

國內大好的市場,總不能空手讓給他們吧。”

“三哥,我同意。確實偶像團體文化,在國內是一片空白。

市場對這方面的需求也越來越熱。

咱們自己做,總好過把市場讓給高麗國和霓虹國的娛樂公司吧。”陳秋樺率先同意道。

大東又問道:“那就培養一些好了,也沒必要做個綜藝節目啊。”

秦川再次解釋道:“以前像高麗國那樣,培養練習生都是公司自己負擔成本,而且成團率也不高。

如果做成選秀節目,不僅成本可以被節目分攤,還能直接讓偶像團體未出道就先紅起來。

連培養,到宣發,再到粉絲運營,一個節目全部搞定,可謂是一舉多得。”

“三哥,可是我看你這個節目策劃,還打算邀請其它娛樂公司的藝人來參與。

那豈不是為他人做嫁衣?”紀方寧說道。

秦川再次解釋道:“無所謂,辦這個綜藝,主要還是為了捧自己公司的藝人出道。

每一季節目結束後,一旦成團,所有藝人都要優先和我們公司簽約一年。

一年內的所以藝人收益,都歸我們公司所有。

而且偶像團體的品牌都在我們手上,一年後,即使其它公司把人領回去,他們也無法使用品牌做宣傳。

只要我們公司自己的藝人能紅起來,讓觀眾記住她們,就成功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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