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福寶都還記得家裡最窮的時光。
“我叫沈鶴遲,方才是我的錯,我剛從江南迴來,帶了許多東西,不方便抬拿,見巷子裡無人,便讓馬車進到巷子裡,好方便讓下人抬進府中,沒想到,耽誤了江妹妹回家。
實在是對不住,這個小玩意,在江南女子間盛行,許多人買來把玩,本想送給自家妹妹,但她年歲尚小,如今我便轉送給江妹妹你,當做賠禮,還請原諒在下。”
沈鶴遲見江福寶忘記了他的名字。
眼神中,有著一絲失落。
但很快就拋到腦後了。
他從寬袖裡取出一個純金雕刻的小配飾。
是一個鏤空的圓形,做工精美,裡面還放了一顆珍珠大小的金珠,下頭掛著長長的流蘇。
若是佩戴在腰間,走起路來,叮鈴噹啷,肯定特別好聽。
這種配飾。
先不說通體是金子做的。
就算是不值錢的鎏金,憑藉這做工少說也要賣到七八兩銀子。
更何況瞧著就是真金。
那就更貴了。
起碼三十兩以上。
江福寶沒接。
“原來是你啊,那沒事了,站站也好,我平日裡也少動彈,這東西太貴重了,你拿去送你妹妹吧,我就不要了,我腰掛也挺多的,阿奶年前,還給我買了個金鈴鐺呢,跟這個差不多好看。”
既然是熟人,她還能說什麼。
江福寶的氣瞬間消了。
她眉眼舒展開來。
甚至炫耀起阿奶給她買的金鈴鐺。
價值二十兩呢,也就比這個差一點點。
是鎮上的首飾鋪子裡,最貴的金腰掛了。
畢竟連山鎮比不得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