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江福寶感覺渾身香噴噴的,一天的疲乏也消失了。
換上薄紗衣服,整個人都涼快許多。
外頭髮紅髮紫的晚霞,印在她的臉上。
把她的臉蛋照的粉嫩嫩的,像抹了一層天然的腮紅。
江福寶走下樓梯,帶著雪浣去了一進院,準備與家人一起吃晚飯。
然而,來到一進院,她卻看到了剛才那位少年。
兩人對視。
一個皺著眉,一個笑的燦爛。
“你這人,怎麼還闖進我家來了?”江福寶瞪了他一眼。
“福寶!你誤會了,這人是當初那個沈家小子,你忘了啊?當初,阿奶把他孃親背到棺材鋪,額......咳咳,想起來了不?”
張金蘭見孫女對他態度極差。
連忙解釋。
然而,說到一半,她就閉上了嘴巴。
畢竟沈家小子的親孃已經去了,當著他的面,揭他傷疤,總有些不太好。
張金蘭佯裝咳嗽兩聲,掩飾她的尷尬。
“沈?”江福寶雖然記起這個人,但是愣是想不起來他的名字。
當初,她剛穿來的時候。
家裡窮的老鼠都不光顧。
第一次跟阿奶去鎮上。
就遇到這個少年。
他孃親被人毒害,阿奶為了銀子,就去背屍。
這件事,她一輩子都不會忘。
人窮的時候,真的什麼事都能做出來。
阿奶的勇氣讓她佩服。
哪怕家裡已經富裕好幾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