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彷彿進入了停機狀態,隨後全身一陣酥麻,但依舊說不出半句話。
現在換枕戈開始輕輕地拍著我的後背,安撫我。
樓梯間的聲控燈熄滅了,外面有淡淡的月光跑進來,安靜的陪著我和枕戈。
我們兩個人站在門口,什麼話都不說,留下了一個很長很溫暖的懷抱。
一顆心臟擠不下兩個人,需要有人出局。
“你這樣讓人很難搞哎。”我帶著哭腔說出這句話,打破了沉默的局面。
“那我現在回去。”枕戈像個做錯事情的孩子,怏怏的準備下樓。
“太晚了,進來睡覺吧。”我拉著枕戈衣角,輕聲說。
枕戈停頓了三秒,想說什麼又害怕我生氣,最後試探性的說道,“我明天先去公司,不跟你一起走,不讓同事看見誤會。”
誤會?誤會什麼呢,我確確實實就是在跟你枕戈談戀愛,我們牽手,擁抱,接吻,甚至躺在一張床上睡覺,沒有什麼好誤會的。
至於八卦裡面提到的同居,我也沒有想要辯駁的地方。
跟這樣的白痴言論去較真,太浪費時間了。
總會有人聽我說是風才是風,聽我說是雨才是雨。
儘管我不在意,但我覺得我不同意的話,枕戈極大可能會回自己家。
大半夜讓已經站在門口的枕戈回去,感覺不太厚道。
不對,無關厚道,是我,是我打心底裡希望枕戈能留下來陪我。
“好,明天早上,你先去公司,我晚點再去。”我點了點頭,答應說。
枕戈見狀,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來了,拉著我的手往房間走,開心的說,“睡覺,睡覺。”
只要不是折騰我早起,萬事好商量。
我呀,特別喜歡踩點上班。
在更久以前,特別喜歡上學遲到。
我每次早自習都被罰站在走廊上,捧著本語文書,只看不讀。
隔壁班橙子早自習時,也經常出現在走廊上,不過他不是因為遲到,他就是想在外面站著。
我總是偷偷地瞄橙子,不敢正大光明的看。
站累了,就暗地裡觀察他,再悄咪咪的觀察他手裡拿著的書。